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 定》,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 了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4 月 7 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深圳市超 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70 号) 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4 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 万股,每股 面值为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8.96 元,募集资金总额计为人民币 26,880.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荐承销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 金净额为人民币 21,923.17 万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截至 2017 年 4 月 27 日,上述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536 号《验资报告》。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 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70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注册申请。本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73,816,143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7.18 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 52,999.99 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575.47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2,424.52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04 月 16 日划至公 司指定账户。上述资金到账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众环验字(2021)1100013 号《验资报告》验证。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31,028.67 万元(包括累计 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 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实施主体 开户行 账号 余额 备注 深圳市超频三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5G 散热工业 4000109819100320668 5,970.25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园建设项目 深圳市超频三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补充流动资金 4000109819100320544 12.73 技股份有限公司 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项目结余利息 深圳市超频三科 平安银行深圳中心城 现金管理专用 / 4,045.69 技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结算账户余额 深圳市超频三科 平安银行深圳中心城 / 21,000.00 结构性存款 技股份有限公司 支行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实际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1:《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2:《前 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8 年 3 月 27 日和 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变 更“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实施主体由惠 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和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共 同实施;实施地点新增了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路与腾飞路交汇处创投大厦 35-36 层;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项目实施方式及募集 资金用途等不变。调整实施主体、地点系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运营需要 而做出的,有利于发挥公司的技术与人才优势,促进公司研发项目的开展及技术 成果的转化。同时,公司所处深圳地区具有区位优势,有利于研发人才的招募及 研发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的顺利开展。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进度的原因主要 系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项目的建设周期。公司监事会 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 体、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及将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并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005.99 万元(含利息收入,最终以资金转 出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 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且已经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 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5000082703999)转出 2,008.10 万元(含 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散热 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节余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公 司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018 年 12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 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同意公司 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调整至 2019 年 6 月 30 日。 本次调整主要系在实施过程中加强了对相关技术的储备和研究,但受市场环境变 化和行业竞争加剧等情况的影响,预计无法在 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为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有效 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故进行调整。公司监 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 施进度的核查意见》。 2、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 生变更。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15,523.65 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 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审核报告》(信会师报字 (2017)第 ZA15366 号)。 2、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 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2,800.31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 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1)1100105 号)。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前承诺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差异 1,996.20 万元(不含利息收入)。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发募投项目结项及将 节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结项,并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 2,005.99 万元(含 利息收入,最终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 查意见,且已经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从平安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15000082703999) 转出节余募集资金 1,996.20 万元及其利息合计 2,008.1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由于公司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公司将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公司根据现有业务经营情况,并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和行业发展实际情况,决定调 整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项目投资总额,更好地促进公司发展。2019 年 3 月 27 日、2019 年 4 月 12 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 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 项目的项目规模,投资总额由原计划 34,277.54 万元变为 16,710.55 万元,调整后 的项目投资总额全部为募集资金投资金额。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独立董 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广发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投资金额相差 10.93 万元,差异 原因主要为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了该募投项目的部分存款利息导致实际 投资金额略高于承诺金额。 2、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 议案》,由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 金,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根据实 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由原计划 60,000.00 万元变为 52,424.52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 表了核查意见。具体投入金额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 实际拟投入募集 投资项目 项目总投资 资总额 资金总额 5G 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 60,624.38 42,000.00 34,424.5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合计 78,624.38 60,000.00 52,424.52 (五)闲置募集资金情况说明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8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闲 置的募集资金不超过 8,000 万元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保本型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同时须符合以 下条件:(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 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单个理产 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 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2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 款(另立账户归集类)、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使用 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 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国盛证券有 限责任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包括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2、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2022 年 2 月 15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00 万元购买了平安 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期限至 2022 年 4 月 15 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该结 构性存款尚未到期收回。 (2)2022 年 2 月 18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了平 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期限至 2022 年 4 月 19 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该 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收回。 (3)2022 年 3 月 11 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10,000 万元购买了平 安银行对公结构性存款,期限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该 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收回。 (4)其他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募集资金现 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 (七)尚未使用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安排 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 5G 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和补充 流动资金项目,募投项目或募集资金用途未发生变更。5G 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 预计于 2023 年 9 月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5G 散热工业 园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使用 4,012.26 万元,主要为购置土地使用权、5G 产品研发 相关设备的投入。本项目进展符合预期,无调整投资额度及调整项目资金来源的 计划,尚未投入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建设 5G 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公司将在 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严格按照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 明书》披露的实施进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八)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1、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附 表 2.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 2、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本项目中 5G 散热工业园建设项目尚在建设 中,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尚未产生效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不产生直接效益。 (九)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上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中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本公司 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实际情况与披露内容不存 在差异。 四、结论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到位,发行过程合法合规,并按前次股票发行方案披 露的募集资金运用方案使用了前次募集资金;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使用管理规范,建立了相关管理监督机制,不 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 履行了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0 日 附表 1.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923.17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19,937.90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17 年度 17,016.91 2018 年度 1,428.41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19 年度 1,492.58 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 1-3 月 -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可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金额与 使用状态日期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或截止日项目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 诺投资 诺投资 诺投资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 金额 完工程度)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的差额 散热器生产基 散热器生产基 1 18,706.75 16,710.55 16,710.55 18,706.75 16,710.55 16,710.55 - 2017.12.31 地建设项目 地建设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 研发中心建设 2 3,216.42 3,216.42 3,227.35 3,216.42 3,216.42 3,227.35 10.93 2019.06.30 项目 项目 合计 21,923.17 19,926.97 19,937.90 21,923.17 19,926.97 19,937.90 10.93 - 注:1、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正常投入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2,005.99 万元(含 利息收入,最终以资金转出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账户(账号:15000082703999)转出 2,008.10 万元(含利息收入)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有:(1)存放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2)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 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有效、节约的原则谨慎使用募集资金,严格控制成本支出,有效地控制了成本,合 理地降低了项目实施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承诺募集资金金额和实际投资金额相差 10.93 万元,差异原因主要系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使用了该募投项目的部分存款利 息导致实际投资金额略高于承诺金额。 附表 1.2:《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2,424.52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2,012.2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各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2021 年度 21,789.92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2022 年 1-3 月 222.34 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项目达到预定 实际投资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募集前承 募集后承 实际投资 实际投资 与募集后承诺 期(或截止日项 序号 承诺投资项目 实际投资项目 诺投资 诺投资 诺投资 诺投资 金额 金额 投资金额的 目完工程度)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差额 5G 散热工业园 5G 散 热 工 业 1 42,000.00 34,424.52 4,012.26 42,000.00 34,424.52 4,012.26 30,412.26 2023.09.30 建设项目 园建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补充流动资金 2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18,000.00 - 不适用 项目 项目 合计 60,000.00 52,424.52 22,012.26 60,000.00 52,424.52 22,012.26 30,412.26 - 附表 2.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2017 年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实际投资项目 截止日投 承诺效益 实际效益 截止日 资项目累 是否达到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年 2017 2018 2019 2020 2021 2022 年 累计实 序号 项目名称 计产能利 预计效益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1-3 月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年度 1-3 月 现效益 用率 散热器生 建设 1 产基地建 68.22% 3,500.00 4,900.00 7,000.00 7,000.00 1,750.00 - 2,075.85 2,205.91 1,716.40 1,970.18 1,201.62 9,169.96 否 期 设项目 研发中心 2 建设项目 小计 68.22% 3,500.00 4,900.00 7,000.00 7,000.00 1,750.00 - 2,075.85 2,205.91 1,716.40 1,970.18 1,201.62 9,169.96 否 注 1、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未达到承诺效益,主要是因为:自公司制定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方案以来,一方面,消费电子散热配件和 LED 照明散热组件的行业增速放缓,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另一方面,公司为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增长,对公司整体产品线进行了拓宽, 导致整体管理和销售费用有所上升,从而导致散热器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实现效益未达预期。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