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2022-06-30
证券代码:300647 证券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2-08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持股变动情况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9 月
8 日、2022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持计划数量过半
暨减持比例超过 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一张魁先生合计减持公司股份数量达到公司总股本的 1%,同时,
2021 年 9 月 14 日至 28 日期间,张魁先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
股份 1,021,300 股,其持股比例减少 0.2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187 号)许可,公司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 26,702,269 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公司总股本由 430,618,755
股增加至 457,321,024 股。因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郁女士、张魁先生
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吉信泰富”)
在持股数量不变的情况下,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1.57%。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因集中竞价减持股份、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其持股比例变动超过 1%,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刘郁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张魁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云南吉信泰富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建水县南庄镇工业园区众创空间 1
住所
栋 1 单元 507 号
权益变动时间 2022 年 6 月 30 日
股票简称 超频三 股票代码 300647
增加□ 减少(集中竞
变动类型 一致行动人 有 无□
价减持股份+被动稀释)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 增持/减持股数(股) 增持/减持比例
A股 1,021,300 主动减持 0.24%
A股 0 被动稀释 1.57%
合 计 1,021,300 减少 1.81%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刘郁 70,697,682 16.42% 70,697,682 15.46%
张魁 36,400,288 8.45% 35,378,988 7.74%
吉信泰富 9,842,500 2.29% 9,842,500 2.15%
合计持有股份 116,940,470 27.16% 115,919,170 25.35%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116,940,470 27.16% 115,919,170 25.35%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是 否□
本次变动是否为 履行 已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4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减
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张魁先生减
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持事项已按照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实际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
持计划一致,其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 在违 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购
买管理办法》等法律、行
是□ 否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 务规 则
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
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 是□ 否
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6.备查文件
1.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 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 律师的书面意见□
4.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