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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超频三: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跟踪报告2022-09-06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超频三

          保荐代表人姓名:李刚                  联系电话:010-59013820

          保荐代表人姓名:常乐                  联系电话:021-20315030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 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
 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
                                                             是
 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
 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 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
                                                             是
 文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未亲自列席,已审阅会议文件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 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 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格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 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
 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             无                 不适用
 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合保
                                                  无                 不适用
 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
 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             无                 不适用
 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1、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进行利润分配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事项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是                 不适用
重大遗漏的承诺。
8、关于惠州超频三的部分土地及房产尚未
取得产权证书;公司租赁的房产出租方暂          是                 不适用
无法提供出租房产的产权证书的承诺。
9、关于填补即期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
                                              是                 不适用
行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2021 年 4 月,超频三完成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并上市,保荐机构为国盛证券。2022 年 4 月 24
                                       日,超频三与中泰证券签订保荐协议,聘请中泰
                                       证券担任其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保荐机构。依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超频三终止与国盛证券
                                       的保荐协议。中泰证券自保荐协议签署之日起承
                                       接国盛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委派李
                                       刚、常乐担任超频三 2022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保荐代表人,负责公司的
                                       保荐及持续督导工作。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
 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                        无
 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 2022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 刚                             常 乐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