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0-23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
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立判
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的相关事
项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 2018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的
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资产价
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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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鑫
2018 年 10 月 22 日
2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屠一锋
2018 年 10 月 22 日
3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 泉
2018 年 10 月 22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