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2-12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
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的
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
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开拓业务,提高公
司的经营效率。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及财务状况具有
较强的监督和管理能力,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1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鑫
2018 年 12 月 11 日
2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屠一锋
2018 年 12 月 11 日
3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 泉
2018 年 12 月 11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