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晶瑞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1-04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
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
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相
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认为第一届董事会成员
在履职期间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勤勉尽责,现因任期届满而进行换届选举,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

     2、由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吴天舒先生、罗培楠女
士、李勍先生、苏钢先生、邱忠乐先生、程欢瑜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屠一锋先生、陈鑫先生、袁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董事候选人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
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
同意。

     3、经审阅上述董事候选人的履历及提交的文件资料,我们认为上述董事候选
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具备履行
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资质和能力,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亦符合《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所规
定的独立董事应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性且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未发现
                                     1
有《公司法》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任何处罚和惩戒,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均具备担任
董事、独立董事的资格和能力。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不低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
《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事宜,并同意将关于公司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议案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其中,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
可进行表决。

   二、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有助于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及
子公司开拓业务,提高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效率。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子公司,
生产经营稳定,具备良好的偿还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
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
次公司及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事项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以下无正文)




                                   2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鑫




                                                        2019 年 1 月 3 日




                                  3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屠一锋




                                                        2019 年 1 月 3 日




                                  4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   泉




                                                        2019 年 1 月 3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