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股份: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19-01-04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3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
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
会换届选举,并于 2019 年 1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天舒先生、罗
培楠女士、李勍先生、苏钢先生、邱忠乐先生、程欢瑜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屠一锋先生、陈鑫先生、袁泉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附件)。
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董事候选人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6 名非独立董事、3 名独立董
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
事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董
事义务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
未超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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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人数不低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董事许宁先生、张一巍先生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后,
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 至 本 公告披露 日,许宁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5,266,55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08%,张一巍先生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上述董事离任后,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并继
续履行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关于股份限售、股份减持等相关承诺。
公司及董事会对许宁先生、张一巍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地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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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天舒先生:男,1968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专,中欧
国际工商学院 EMBA。1994 年 7 月至 2003 年 8 月在苏州瑞红电子化学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州瑞红”)历任生产部长、技术部长;2003 年 8 月至 2013 年 6 月在
本公司担任总经理;2006 年 2 月至 2011 年 2 月在苏州苏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担任
总经理;2013 年 9 月至 2016 年 6 月在苏州瑞红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2013 年 9 月
至今在苏州瑞红担任董事长;2017 年 4 月至今在瑞红锂电池材料(苏州)有限公司
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7 年 9 月至 2018 年 5 月,在眉山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
司担任执行董事;2018 年 2 月至今在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阳
恒”)担任董事;2012 年 10 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董事长;2016 年 7 月至今,在
本公司担任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天舒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015,1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65%。吴天舒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
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2、罗培楠女士:女,1967 年生,中国香港籍,大专。历任香港新阳资产管理
公司董事、新银国际有限公司(香港)(以下简称“新银国际(香港)”)执行董事。
现任新银国际(香港)、新银国际有限公司(BVI)执行董事,2009 年 11 月至今,
在本公司担任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培楠女士通过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际(香港)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 35,145,82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3.21%,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
董事李勍先生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罗培楠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
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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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勍先生:男,1967 年出生,中国香港籍,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 EMBA。
历任中国投资信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上海市基金同业公会会长、华安基金管理
有限公司总裁、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管理合伙人。现任如阳投资管理(上海)
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基明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商汤科技有限公司董
事、马鞍山基石浦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 年 7 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董
事兼首席战略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勍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
董事罗培楠女士为夫妻关系。除此之外,李勍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
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4、苏钢先生:男,1966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1989 年
8 月至 1999 年 12 月在北京理工大学担任教师;2000 年 1 月至 2013 年 12 月,在君
正国际投资控股(北京)有限公司工作,任经理;2012 年 10 月至今,在本公司担
任董事。现兼任南京乐韵瑞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苏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8,35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52%。除此之外,苏钢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
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5、邱忠乐先生:男,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2005 年至 2008 年任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8 年至 2010 年任
Tektronix 高级工程师;2010 年至 2012 年任硅谷天堂资产管理集团产业整合部高级
经理;2012 年至 2013 年任联芯科技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高级经理;2014 年至 2017
年任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投资总监;2016 年 2 月至今,任上海
源翌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7 年 11 月至今,任深圳大心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2018 年 2 月至今,任无锡创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7 月至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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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杰华特微电子(杭州)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8 月至今,任上海陆芯电子科技有
限公司董事;2017 年 3 月至今,任苏州东微半导体有限公司董事。2018 年 1 月至
今任中芯聚源股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邱忠乐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邱忠乐先生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6、程欢瑜女士:女,1977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1999
年 8 月至 2004 年 7 月,在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职,担任审计助理、
审计经理职务;2004 年 8 月至 2007 年 6 月,在江苏联创国际科技有限公司任职,
担任财务经理;2007 年 7 月至 2010 年 4 月,在苏州市电子材料厂有限公司担任财
务经理、财务总监职务;2010 年 5 月至今,在本公司分别担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2018 年 2 月至今在江苏阳恒担任监事、善丰投资(江苏)有限公司
任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欢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59,21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0.17%。除此之外,程欢瑜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
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屠一锋先生:男,1963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
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担任中国仪器仪表协会电化学专业委员会委员、江苏
省化学化工学会分析化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苏州市化学化工学会副理事长、
苏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协会会长之职务,2015 年 6 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
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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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屠一锋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屠一锋先生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
任职条件。
2、陈鑫先生:男,1974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中国注
册会计师,就职于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副主任会计师、董事,现任
江苏华星景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苏州尚融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6 月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鑫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鑫先生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
条件。
3、袁泉女士:女,1969 年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本科。1989 年
9 月至 1991 年 12 月任教师工作;2002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在南京正一联合会计
师事务所,任职财务总监;2008 年 1 月至 2010 年 12 月在江苏中立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任职财务总监;2013 年 4 月至今任南京木笛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
2018 年 2 月至今在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任负责人;2015 年 6 月
至今,在本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袁泉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袁泉女士与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指引》第 3.2.3 条所规定的情形,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
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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