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晶瑞股份: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02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基于实事求是、独
立判断的立场,以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相关
事项进行了认真地核查,现就本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认真审阅了《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体系
实际调研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各项
生产经营活动、法人治理活动均严格按照相关内控制度规范运行,有效地提升了
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18 年度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
际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制度及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
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18


                                       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18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进行了审阅,经审核,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业从业资格和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
工作经验和职业素养,自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以来,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
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责,并能公允合理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独立审计意见,
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总体实力、服务意识、项目收费等各个方面均符合
公司当前的审计工作要求。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
构不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为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公司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进行的变更,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关于董事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董事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该方案综
合考虑了目前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行业特点、实际经营状况和岗位职责要求,
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

    我们同意公司提出的《董事 2019 年度薪酬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
    六、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通过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的认真审阅,我们认为:
该方案兼顾了公正与激励,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符合公
司的发展阶段,可以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有利于公司的稳
定经营和发展。我们同意公司提出的《高级管理人员 2019 年度薪酬方案》。

    七、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预计合理、定价公允、履行的程序完备,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有积极
的影响。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
存在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业务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的可能
性。我们对公司 2018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无异
议,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 2018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情
况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
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
监发【2005】12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
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的
核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
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与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3
    2、2018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
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累计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3、我们同意《2018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专
项说明》的相关内容。

    九、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18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具体如下:拟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51,425,98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共派发现金总额 22,713,898.05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没有违反《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
常经营和健康发展。我们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过对《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阅,我们认为:公司编
制的《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況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裁、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实际情况,符
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
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況专项报
告》,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依据充分,履行了相应
的内部决策程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
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关于
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屠一锋




                                                       2019 年 4 月 1 日




                                    5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陈     鑫




                                                       2019 年 4 月 1 日




                                    6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
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袁     泉




                                                       2019 年 4 月 1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