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股份: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19-04-02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晶瑞股份
保荐代表人姓名:庞海涛 联系电话:021-60936933
保荐代表人姓名:徐巍 联系电话:021-60936933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
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4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
1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1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是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1、发现的问题:公司互动易回复不够
严谨。8月6日,公司在互动易中回复投资者
关于公司是否与中芯国际达成合作的问题,
该回复被东方财富网、中证网等媒体转载,
在股吧中被广泛讨论。8月7日,交易所下发
问询函,要求公司和保荐机构对信息披露情
况进行核查。
公司采取的改正措施:(1)及时更正。
针对在互动易投资者问题回复中存在的工
作疏忽,公司于6日晚间披露《说明公告》,
7日早间披露《更正公告》,明确高纯双氧
水尚未进入中芯国际产线测试。(2)全面
自查。公司对该次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自
查,于9日回复了问询函。经核查,公司不
存在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不存在借互动易渠
道散布利好和拉升股价的情况,不存在内幕
交易的情况。(3)加强管理。公司已对相
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根据原保荐机构
建议,组织证券部加强了信息披露及公司业
务专业知识的学习,要求工作人员高度重视
信息披露工作,从思想上和源头上杜绝此类
疏忽的发生。
2、2018 年 5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关
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18-050),尤家栋先生计划在公告之
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880,000 股(占本公司当时总股本比例为
0.9972%)。在减持公司股份过程中,尤家栋
本人因操作不慎,实际减持数量及比例超过
了上述减持计划中拟减持数量及比例上限,
但并未超过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1%,具体内
容见 2018 年 8 月 13 日公司披露的《关于部
分股东股份减持时间过半及部分股东减持
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8)。
除此之外,尤家栋先生严格履行了相应承
诺,未出现其他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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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家栋先生承诺加强对《上市公司股
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的学习,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无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 年 12 月 21 日
(3)培训的主要内容 2017 年减持新规细则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无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无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3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无 无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中介机
无 无
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
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 无 无
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解决措施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是 不适用
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承诺
6、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是 不适用
8、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 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因公司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聘请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其保荐机构。国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 2018 年 9 月起担任公
司保荐机构,指派庞海涛先生、徐巍先生担
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保荐
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 2018年6月21日,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 司 收到 中国 证 监会 《行 政 处罚 决定 书 》
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 ([2018]46号)。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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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 按照监管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整改并缴纳了
罚款。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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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庞海涛 徐 巍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