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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瑞股份: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2020-07-01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1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第一期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第二个解
除限售期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 52 人(包括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 47 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6 人,其中 1 人同时为首次及预留授予
的激励对象),回购数量为 612,108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32%。

    2、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完 成本 次回 购 注销 手 续。本 次限 制 性股 票 回购 注 销完 成 后, 公 司总 股 本 由
188,718,085 股变更为 188,105,977 股。

    3、本公告中涉及的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均指截至 2020 年 6 月 24 日收市
后公司总股本 188,718,085 股。




    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 年 2 月 1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制定<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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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
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已将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
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18 年 3 月 6 日,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制定<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
会批准,同时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
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根据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2018 年 5 月 7 日,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 关于向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
规定。

    4、2018 年 5 月 29 日,公司办理完成首次授予 99.7 万股限制性股票登记事
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 5 月 31 日上市。

    5、2018 年 9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
予数量的议案》和《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议案》
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次激励对象主
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授予
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同日前述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及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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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
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将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由 99.7 万股
调整为 168.7103 万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的回购价格由 12.6 元/股调整为
7.45 元/股。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6、2018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办理完成 40.41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
事项,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2018 年 10 月 25 日上市。

    7、2019 年 6 月 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及《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部分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第一期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 2018 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将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 7.30 元/股,将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调整为 9.36 元/股。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8、2019 年 10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19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该部分限制
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9、2019 年 11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议案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10、2020 年 4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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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情况

    1、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因公司 2019 年度未扣除激励成本前且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未达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业绩考核
条件,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件未成就,公司拟将该部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2、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人数 52 人(包括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 47 人,
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 6 人,其中 1 人同时为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回购
数量为 612,108 股(含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490,878 股、预留授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121,23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32%。

    3、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总金额

    (1)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2.60 元
/股。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回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90,878 股的回购价格由 12.60 元/股×(1+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调整为 7.45 元/
股×(1+同期银行存款利率);其后,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次回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90,878 股的回购价格由 7.45 元/股×(1+同期银
行存款利率)调整为 7.3 元/股×(1+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本次回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90,878 股的回购总金额为 3,740,303.74 元。

    (2)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及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9.51
元/股。其后,由于公司实施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回购预留授予限制
性股票 121,230 股的回购价格由 9.51 元/股×(1+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调整为 9.36
元/股×(1+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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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回购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121,230 股的回购总金额为 1,163,438.14 元。

       综上,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金额合计为 4,903,741.88 元。

       4、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注销的完成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0 年
   6 月 16 日出具了大华验字[2020] 000271 号《验资报告》。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完成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回购注销前                                 回购注销后
                                                        本次变动增减
         股份性质                           比例                                      比例
                              数量(股)                  (+,-)      数量(股)
                                            (%)                                     (%)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    43,947,488     23.29          -612,108    43,335,380     23.04
      其中:首发后限售股       31,341,762     16.61                      31,341,762     16.66
            股权激励限售股      1,224,288        0.65        -612,108      612,180        0.33
            高管锁定股         11,381,438        6.03                    11,381,438       6.05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144,770,597     76.71                   144,770,597       76.96
三、总股本                    188,718,085    100.00          -612,108 188,105,977      100.00

       注:鉴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处于转股期,上述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中的数据以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核准确认的数据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
   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
   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
   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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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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