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股份:关于不提前赎回“晶瑞转债”的提示性公告2020-07-29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118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晶瑞转债”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687 号”文核准,苏州晶瑞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 185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18,500
万元,期限 6 年。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580
号”文同意,公司 18,500 万元可转债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债券代码“123031”。“晶瑞转债”转股期限自 2020
年 3 月 5 日至 2025 年 8 月 28 日止。
二、公司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规定:“转股期
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
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如果公司 A 股股票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
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
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 万元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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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可转债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及审议程序
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期间,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收盘价格不低于“晶瑞转债”当期转股价格(由于公司部
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于 2020 年 7 月 1 日起由
18.50 元/股调整为 18.53 元/股,因此 2020 年 6 月 15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的转
股价格为 18.50 元/股,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的转股价格为 18.53
元/股)的 130%,已触发“晶瑞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不提前赎回“晶瑞转债”的议案》,考虑到“晶瑞转债”自 2020 年 3 月 5 日起
开始转股,转股时间相对较短,目前公司相关资金已有支出安排,拟用于日常项
目建设支出等生产经营活动,同时结合当前的市场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
行使“晶瑞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晶瑞转债”。
截至 2020 年 7 月 28 日收盘,公司股票价格为 37.15 元/股,“晶瑞转债”当
期转股价为 18.53 元/股。根据晶瑞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后续“晶瑞转债”
可能再次触发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晶瑞转
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晶瑞转债”的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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