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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瑞股份: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离职的公告2020-08-27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0-138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离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
事、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程欢瑜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程欢瑜女士因个人原因
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原定任期均截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止)及子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程欢瑜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程欢瑜女士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238,90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为 0.13%(以截至 2020 年 8 月 25 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 188,733,374 股
计算),其中程欢瑜女士持有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未解除限售的股份
20,307 股,公司将按照《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要求对该部分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程欢瑜女士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及其承诺进行管理。

    程欢瑜女士在其就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
六个月内,需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3、《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
                                      1
规定。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欢瑜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
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以及生产经营的正
常进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程欢瑜女士辞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兼
董事会秘书职务的申请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根据法定程序尽快完成
董事补选、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在公司董事会选聘新任董事会秘书之前,由公司董事长吴
天舒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吴天舒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 168 号

    邮政编码:215124

    联系电话:0512-66037938

    传真号码:0512-65287111

    电子邮箱:ir@jingrui-chem.com.cn

    公司董事会对程欢瑜女士任职期间在公司财务管理、资本运作、信息披露等
重要工作方面所做出的成绩给予肯定,并对其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及对公司的贡
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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