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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瑞股份: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68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2、本次调整前“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8.43 元/股
3、本次调整后“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0.13 元/股
4、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1 年 5 月 7 日


    一、可转债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
[2019]687号”文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
年8月29日向社会公开发行185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
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8,500万元,期限6年。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深证上[2019]580号”文同意,
公司18,5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19年9月26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
称“晶瑞转债”,债券代码“123031”。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
债自2020年3月5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

    晶瑞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18.38元/股。

    2、公司于2020年1月6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可转债相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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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
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仍为18.38元/股,“晶瑞转债”转股价格
不变。

    3、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李虎林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号)核准,公司向李虎
林发行11,749,143股股份、向徐萍发行8,812,88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上述股份
发行已经完成并于2020年3月12日在深交所上市。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8.38元/股调整为17.94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3月12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3
月11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0-035)。

    4、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李虎林等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3亿元。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10,779,734股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上述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20年6月4日在深交所上市。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7.94元/股调整为18.50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0年6月4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
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0-097)。

    5、公司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未达到解除限售条
件的限制性股票 612,108 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490,878 股、预留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 121,230 股)进行回购注销,并于 2020 年 6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50 元/股调整为 18.53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7 月 1 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1 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价格调整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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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根据公司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实施 2020 年半年度权
益分派方案:以截止 2020 年 10 月 16 日公司总股本 188,735,250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996667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可转债相关规定,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8.53 元/股调整为 18.43 元/
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0 年 10 月 28 日起生效。具体调整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1 日发布的《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69)。

    7、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2 日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根据可转债相
关规定,需相应调整“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由于回购注销的股份占公司股本
总额的比例很小,经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仍为 18.43 元/股,“晶瑞转债”转股
价格不变。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根据晶瑞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的相关规定,晶瑞转债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
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
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
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
                                     3
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并于
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
整日为可转债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
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
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可转债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
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可转债持有
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2、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前,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8.43 元/股。根据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将实施 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截止 2021 年 4
月 23 日公司总股本 188,700,66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
民币 2.000373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8.001493 股,
不送红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0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
2021-067)。

    根据晶瑞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进行如下调
整:

    P1=(P0-D)/(1+n)=(18.43-0.2000373)/(1+0.8001493)=10.13 元/股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

    晶瑞转债的转股价格将由目前的 18.43 元/股调整为 10.13 元/股,调整后的转
股价格自 2021 年 5 月 7 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4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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