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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瑞股份: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增加临时提案后)2021-06-16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7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增加临时提案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在中国
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
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计划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二)
下午 14:30 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
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均尚需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控股股东新银国际有限公司从提高决策效率的角度考
虑,书面提请公司董事会将上述议案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一并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新银国际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63,267,725 股,占公司总股本(以 2021 年 6 月 11 日公司股票收盘后总股本为计算
依据)的比例为 18.62%,该提案人的身份符合有关规定,其提案内容未超出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提案程序亦符合《公司章
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
关规定,故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作为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第 2、3 项议案。

    增加临时提案后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1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9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
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股东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登陆深交所交易系统
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
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 年 6 月 23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21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三)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 168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将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包括如下子议案:

   3.01 补选李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2 补选周庆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2021 年 6 月 16 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及文件。

    根据《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议案 1-3 的表
决结果均需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议案 3 需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表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
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
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议案 1 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无关联股东(包括股东代理
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且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3
                                                                              备注
                                                                            该列打勾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1.00                                                                      √
                 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案                              议案 3 为等额选举
     3.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 2 人
     3.01        补选李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补选周庆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四、出席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
 记的,请进行电话确认)。

     (1)法人股东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
 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
 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需持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
 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
 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异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
 东登记表》(附件三),连同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在 2021 年 6 月 25 日
 16:00 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1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河东工业园善丰路 168 号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

                                           4
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林萍娟

    联系电话:0512-66037938

    联系传真:0512-65287111

    联系地址: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
河东工业园善丰路 168 号)

    邮政编码:215124

    2.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所有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6 月 15 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50655

    2、投票简称:晶瑞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填写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
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
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
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 3,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2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2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
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
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
    (3)对于逐项表决的提案,对逐项表决提案本身投票视为对其下各级子议案
表达相同投票意见。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1 年 6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1 年 6 月 2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
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
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
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
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二: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参加苏州晶瑞化学股
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对列入本次
会议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如下(明确表示“赞成”、“弃权”或“反对”
的意见,如不作具体指示的审议事项,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表决),受托人有
权在本委托书确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
相关文件。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股

                                                                          赞    反    弃
                                                               备注       成    对    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回购注销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1.00                                                       √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 3 为等额选举
    3.00       《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 人
    3.01       补选李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3.02       补选周庆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注: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赞成”、“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
中打“√”为准,对同一个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


    2.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的均为有效。委托人为自然人的应
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盖法人公章。


    3.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生效,至本次股东
                                          8
会会议结束时终止。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的股东账号:


   委托人的联系方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9
附件三: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名称


  股东身份证(自然
  人)或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法人)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联系地址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股东签名/签章



      登记日期




注:1.股东名称需与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如没有代理人,代理人信息不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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