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晶瑞电材: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1-08-12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1-103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原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于 2021 年 8 月 11 日以通讯方式及现场会议
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
通知期限要求,会议已于 2021 年 8 月 9 日以电话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天舒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具体方案的议案》

    公司已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1 年 7 月 27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
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
监许可[2021]2507 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市场状况,进一步明确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具体方案,具体如下:


                                     1
    1、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债发行规模为人民币 52,300 万元,本次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 0.2%,第二年 0.3%,第三年 0.4%,
第四年 1.5%,第五年 1.8%,第六年 2.0%。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初始转股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50.31 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
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
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间较高者。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
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
司股票交易总量。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107%(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赎回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5、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发行方式


                                     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于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8 月 13 日,T-1 日)
收市后在登记在册的原 A 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 A 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交易系统发售。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发行对象:

    ①向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即 2021 年 8 月 13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②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自然人、法人、证
券投资基金、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投资者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

    ③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本次申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6、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公司原 A 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有权放弃配售
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3 日,T-1 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 A 股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上限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21 年 8 月
13 日,T-1 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的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5353 元面值可
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 100 元/张转换为可转债张数,每 1 张
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 0.015353 张可转债。

    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小于或等于其可优先认购总额,则可按其实
际申购数量获配本次转债;若原 A 股股东的有效申购数量超出其可优先认购总
额,则按其实际可优先认购总额获得配售。

    原股东除可参与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的申购。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的议
案》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可转换公司债券业务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将在本次可转债发行完成
后办理本次可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
权的指定人员负责办理具体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
资金专项账户并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管理、存放和使用,切实保护投
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
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在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用于管理和存储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

       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尽快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银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
公司的子公司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同时,董事会同意


                                        4
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指定的代理人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等签署募集资金监管协
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
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11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