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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瑞电材: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21-09-30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1-145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
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其中来源于
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4,000 万
元;来源于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金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
超过 1 年)的投资产品,且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7 号)核准,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29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18,5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8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488,679.25 元,加上利息收入 729.07 元,
募集资金净额为 180,512,049.82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 年 9 月 4 日划入公
司在中 国工商 银行 股份有 限公 司苏州 平江 支行开 设的 指定账 户( 账号:


                                        1
 110202042920056870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已对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9]000357 号)。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7 号)同意注册,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2,300 万元(含
 52,300 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523,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合计人民币 8,296,188.49 元
 后,实际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14,703,811.51 元。上述募集资
 金已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划入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开
 设的指定账户(银行账号:1102020429200667437)。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大华验字[2021]000579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创业板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投资总额        诺投资总额
       新建年产 8.7 万吨光电显示、半
 1                                         38,688.35         13,900.00           13,451.20
       导体用新材料项目
 2     补充流动资金                           4,600.00        4,600.00            4,600.00
              合计                         43,288.35         18,500.00           18,051.20

       2021 年 8 月 2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2021 年 9 月 2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1 年第一次
 债券持有人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鉴于市

                                          2
 场因素,公司决定增加市场更为紧迫需要、盈利能力更强的半导体光刻胶产品产
 能,受建设场地限制,公司决定将“8.7 万吨光电显示、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
 中部分项目终止,将剩余募集资金扣除已签合同但尚未付款金额后的余额 4,500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以向全资子公司眉山晶瑞电
 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方式由其全部投入“年产 1200 吨集成电路关键
 电子材料项目”。

       2、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
 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拟投入募集    扣除发行费用后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         48,850.00     31,300.00         30,470.38
       阳恒化工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
 2                                              18,742.13      6,700.00          6,700.00
       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注)
 3     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               14,300.00     14,300.00         14,300.00
                  合计                          81,892.13     52,300.00         51,470.38

     注:上表第 2 个项目总投资为阳恒化工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
 酸技改项目(第一期),其产能为 30,000 吨/年。

       3、募集资金闲置原因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且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以及公司
 的实际财务状况导致分期逐步投入募集资金的客观情形,使得部分募集资金在未
 来一段时间内存在阶段性暂时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
 况下,公司拟合理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实施的资金需要的前提下,公司拟对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股东和公司的资金收益。
                                            3
    2、投资额度

    公司(含子公司)拟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其中来源于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来源于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且在前述
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且闲置募集
资金投资产品必须满足:(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2)流动性好,不得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
适用)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
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期限

    本次闲置募集资金的投资期限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单项投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在投资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5、具体实施方式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4
    1、投资产品虽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资金需求计划和现金储备情
况来进行现金管理。但不排除由于受到内部和外部因素的影响,使得本次投资出
现流动性风险;

    3、产品的投资收益受金融市场供求关系、利率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
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
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用于证券投资、衍生品种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定期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
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
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
常进行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发展
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相关审核、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 年 9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5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任一时点
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其中来源于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来源于
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 年)的
投资产品,且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
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2、监事会审议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
后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
制度的规定。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争取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因此,同意
公司(含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其中来源于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来源于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 年)的投资产品,且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
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
查后认为:公司(含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
公司(含子公司)日常运营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含子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6
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因
此,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在任一时点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其中来源于公司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4,000 万元;来源于公司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 1 年)的投资产品,且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同意将
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认
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
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
见,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国信证券对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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