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8-16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晶瑞
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
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拟于 2022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资,有助于进一步完善整
体战略布局,促进优势资源整合,实现产业与资本融合,提升核心竞争力,对公
司未来发展及战略目标的实现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
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综上,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进行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晓强
2022 年 8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庆丰
2022 年 8 月 15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明
2022 年 8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