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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瑞电材: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2-09-03  

                        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2-132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
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2年8月
1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相
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1)现场
会议于2022年9月2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勍先生
主持;(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9月2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投
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5人,代表股份数147,202,60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156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
人,代表股份数139,055,83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3.764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13人,代表股份数8,146,7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3923%。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保荐代表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请审议的以下6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表决结果如
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804,4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295%;反对398,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804,44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295%;反对398,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5%;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799,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260%;反对403,3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799,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260%;反对403,3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799,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260%;反对398,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5%;弃权5,1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6,799,2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7260%;反对398,16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05%;弃权5,15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5%。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莲、李浩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变更、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