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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晶瑞电材: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2022-09-03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晶瑞电材

 保荐代表人姓名:刘伟                       联系电话:021-60936933

 保荐代表人姓名:庞海涛                     联系电话:0755-81983068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    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0次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

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                是

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是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1次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1次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1次

5.现场检查情况



                                        1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13 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无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情况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无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0次

(2)培训日期                                        不适用

(3)培训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   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无

2. 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
                                              无         无
和执行
3.“三会”运作                               无         无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
                                              无         无
人变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无



                                          2
6.关联交易                                   无                          无

7.对外担保                                   无                          无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无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
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
                                             无                          无
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
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其聘请的
中介机构配合保荐工作                         无                          无
的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 2022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8,280.96 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
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
                        3,235.44 万元,同比下降 28.09%,主要系去
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 年同期非经常性损益较高,2021 年 1-6 月,
的重大变化情况)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为 6,010.98 万元,2022 年   保荐机构将持续
                        1-6 月,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为 239.96 万元,    跟踪并保持披露
                        较去年同期减少 5,771.02 万元;2022 年 1-6
                        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8,041.00 万元,较去年
                        同期增长 2,535.58 万元,同比上升 46.06%。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未履行承诺的原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是否履行承诺
                                                                      因及解决措施

1、股东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是              不适用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是              不适用
重大遗漏的承诺

5、关于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减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                                是              不适用

7、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承诺                          是              不适用


     四、其他事项

                                         3
                    报告事项                                 说 明
                                                 原委派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徐巍
                                                 先生因工作岗位调整,不再担任
                                                 2019 年可转债项目、2021 年可转债
                                                 项目、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象发行股票项目的持续督导保荐代
                                                 表人,保荐机构决定由刘伟先生、
                                                 庞海涛先生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
                                                 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
                                                               无
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伟                 庞海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 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