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5 证券简称:晶瑞电材 公告编号:2022-171 债券代码:123031 债券简称:晶瑞转债 债券代码:123124 债券简称:晶瑞转 2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或变更议案,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 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2022年11 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予以公告,所有议案已在本次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 相关议案内容均已依法披露。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1)现场 会议于2022年12月13日下午14: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由公司董事长李勍先 生主持;(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 为2022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12月1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 任意时间。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69人,代表股份数148,998,371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4620%;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 人,代表股份数146,817,19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5.089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共57人,代表股份数2,181,1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3727%。 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的代理人外,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以及保荐代表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请审议的以下9项议案进行了审议,具体表决结果 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2,3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32%;反对 1,353,1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82%;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6,8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3978%;反对 1,353,1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740%;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5 发行数量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3%;反对 1,351,5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71%;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4137%;反对 1,351,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581%;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6 限售期 表决结果:同意 147,594,2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576%;反对 1,391,2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338%;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38,7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0184%;反对 1,391,2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8534%;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7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8 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7,677,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38%;反对 1,301,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37%;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72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8518%;反对 1,301,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628%;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4%。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09 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同意 147,677,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38%;反对 1,301,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37%;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722,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8518%;反对 1,301,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628%;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4%。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10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3%;反对 1,351,58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71%;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4137%;反对 1,351,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581%;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47,633,90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99.0843%;反对1,351,58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071%;弃权12,8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4137%;反对 1,351,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581%;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 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 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7,681,94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65%;反对 1,303,5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49%;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6%。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726,51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8920%;反对 1,303,5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9798%;弃权 12,8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82%。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23-2025 年)的 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7,709,483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50%;反对 1,269,81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22%;弃权 19,076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8%。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754,0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7.1662%;反对 1,269,81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438%;弃权 19,0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0%。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度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47,633,907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842%;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33%;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含网络投 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5%。 其中,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同意 8,678,47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表决股份总数 的 86.4137%;反对 1,345,8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所持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010%;弃权 18,61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含网络投票)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53%。 该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 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凯、李湃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 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未发生变更、增加、否决提案的情形;本次股东大 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2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