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1-19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晶瑞
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
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拟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3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相关
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子公司(含孙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
司、子公司(含孙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庆丰
2023 年 1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晓强
2023 年 1 月 18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明
2023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