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3-15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
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晶瑞
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了有关资
料和听取有关人员汇报的基础上,对公司拟于 2023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放弃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进行了事前审阅,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放弃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
本次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红苏州”)定向
发行股票及公司放弃瑞红苏州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权暨关联交易事项有利 于增强
瑞红苏州的资本实力,完善其股权结构,为其日常经营提供资金支持,提高其市
场竞争力,符合瑞红苏州及公司整体的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本次瑞红苏州定向发行股票及公司放弃瑞红苏州定向发行股票认购 权暨关
联交易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
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放弃子公司定向发行股票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晓强
2023 年 3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周庆丰
2023 年 3 月 14 日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 明
2023 年 3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