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晶瑞电 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瑞电材”或“公司”)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以及 2020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 要求,对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具 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687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 券向原股东和网上投资者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185.00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18,5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 275.00 万元并加上利息收入 0.07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8,225.07 万元,已由主承 销商国信证券于 2019 年 9 月 4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 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3.8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18,051.2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 1 华验字〔2019〕000357 号)。 2.、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李虎 林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 号),公司 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77.97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27.83 元,共计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坐扣承销 和保荐费 1,1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8,9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于 2020 年 5 月 19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78.16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28,721.84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0〕27058 号)。 3、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晶瑞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507 号),公司由主 承销商国信证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523 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 52,300.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 600.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51,700.00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等与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29.62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 金净额为 51,470.38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579 号)。 4、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 号),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 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810,032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1.48 元,共计募集资金 24,100.01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 482.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 2 为 23,618.01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 2022 年 1 月 21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 外部费用 201.2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3,416.77 万元。上述募集资 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 (天健验〔2022〕3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18,051.2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13,050.51 额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B2 213.04 项目投入 C1 5,208.78 本期发生额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C2 5.1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18,259.29 额 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18.1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06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95 差异 G=E-F 2.11 注: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余额转至基本户所致。 2、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总额 A 30,000.00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B1 30,027.04 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37.11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0.10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 项目投入 D1=B1+C1 30,027.04 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7.01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9.9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3.47 差异 G=E-F 6.50 注: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余额转至基本户所致。 3 3、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51,470.38 项目投入 B1 34,972.77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61.67 项目投入 C1 3,794.38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85.37 项目投入 D1=B1+C1 38,767.15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347.04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3,050.27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3,050.27 差异 G=E-F 4、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序号 金 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23,416.77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13,333.0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247.25 项目投入 D1=B1+C1 13,333.0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247.25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10,331.01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10,329.16 差异 G=E-F 1.85 注:差异系募集资金专户销户时余额转至基本户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 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2022〕1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4 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 资金专户。 1、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对2019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 2019年9月24日与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 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眉山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连同保荐 机构国信证券于2019年9月2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 议》;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眉山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2021年10月28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吴 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 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 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情况 对2020年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 信证券于2020年6月1日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司及全 资子公司晶瑞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原名载元派尔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连同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2020年6月1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 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渭南华州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合作协议》;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向子公司提 供财务资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 2020年10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如皋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明确了 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 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5 3、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对2021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 信证券于2021年9月14日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江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2021年9月14日分别与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道前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 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因变更部分募集资金实施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 2022年6月16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 方监管合作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4、2022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对 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 信证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合作协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连同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于 2022 年 1 月 27 日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东吴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10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1、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6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89160078801200001158 79,497.16 活期存款 份有限公司吴江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102020429200568702 活期存款 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 合 计 79,497.16 2、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1885057 34,660.66 活期存款 限公司苏州分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渭南华州区支 26510101040015496 活期存款 行 合 计 34,660.66 3、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206690100100142214 130,367,863.70 活期存款 司苏州吴中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1102020429200667437 124,161.25 活期存款 限公司苏州平江支行 江苏银行江苏自贸试 30230188000295790 9,754.29 活期存款 验区苏州片区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 633302974 911.40 活期存款 限公司苏州分行 合 计 130,502,690.64 4、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12902842010707 66,694,600.39 活期存款 司苏州分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 75270122000300335 36,596,951.38 活期存款 司苏州东吴支行 合 计 103,291,551.77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1、附件 2、附件 3 和附件 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及“集成 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 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虽无法 单独核算效益,但是可以提高公司研发实力,加速推进高端光刻胶产业化。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5、附件 6。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8 六、会计师对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意见 经核查,会计师认为:晶瑞电材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2 年度《关于募集资 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证上〔2022〕14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晶瑞电材公司募集资金 2022 年 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晶瑞电材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 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 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9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刘 伟 庞海涛 财务顾问主办人: 刘 伟 庞海涛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4 月 25 日 10 附件 1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8,051.2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08.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4,5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8,259.29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4.93%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资进度(%)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3)=(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新建年产 8.7 万吨光 电显示、半导体用新 是 13,900.00 8,951.20 736.83 9,157.93 102.31 2022 年 12 月 -1,487.99 否 是 材料项目 不单独形成 2.补充流动资金 否 4,600.00 4,600.00 4,601.36 100.03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效益 3.年产 1200 吨集成电 是 4,500.00 4,471.95 4,500.00 100.00 2023 年 3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路关键电子材料项目 合计 18,500.00 18,051.20 5,208.78 18,259.29 新建年产 8.7 万吨光电显示、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未达到计划进度的原因: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1、随着我国集成电路行业蓬勃发展的趋势及半导体材料国产替代进程加速,公司主导产品半导体光刻胶产 11 销两旺,盈利能力持续上升,市场需求紧迫、旺盛,但公司产能已达瓶颈; 2、原募集资金拟投建的硝酸、氢氟酸、显影液、剥离液、蚀刻液等产品线开工建设不足。出于谨慎性及有利 于公司及全体股东、债权人利益的原则,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公司拟增加市场更为紧迫需要、 盈利能力更强的半导体光刻胶产品产能,受建设场地限制,同时拟终止“新建年产 8.7 万吨光电显示、半导体 用新材料项目”中部分项目,不再建设硝酸、氢氟酸、显影液、剥离液、蚀刻液等产品生产线,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扣除已签合同但尚未付款金额 1,351.35 万元后的余额 4,500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 额为准)以向全资子公司眉山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方式全部投入“年产 1,200 吨集成电路 关键电子材料项目”,同时“新建年产 8.7 万吨光电显示、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拟由 2021 年 6 月 30 日调整为 2022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同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19 年 10 月 9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的自筹资金 1,323.58 万元。该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9 年 10 月 9 日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19〕005533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本期将新建年产 8.7 万吨光电显示、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专户注销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2.11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12 附件 2 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0.0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776.0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0,027.0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9.25%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资进度(%) 是否发生重 投向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3)=(2)/(1)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否 11,000.00 11,000.00 11,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2.重组相关费用 否 2,000.00 1,250.19 1,250.19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3.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 不单独形成 否 15,000.00 15,000.00 15,0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及偿还银行贷款 效益 4.载元派尔森 NVP 项目 是 2,0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5.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 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 是 2,776.05 2,776.85 100.03 2021 年 12 月 -1,672.66 否 否 酸技改项目(一期) 合 计 30,000.00 30,026.24 30,027.04 1、载元派尔森 NVP 项目及重组相关费用未达到计划进度: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综合考虑公司产品所属行业、市场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根据目前经济形势结合子公司载元派尔森新 13 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于谨慎性以及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决定终止“载元派尔 森 NVP 项目”,同时“重组相关费用”实际使用金额比预期有所降低。综合本次交易具体实施情况,现将截 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原募投项目“载元派尔森 NVP 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001.13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 的利息收入)、募投项目“重组相关费用”节余募集资金 750.31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尚未支 付的部分发行费用),共计 2,751.44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年产 9 万吨 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并以财务资助的方式投入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实际转 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2,776.05 万元。 2、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一期)产品系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本期属 于量产化初期,受产品技术难度大、市场开拓和客户认证周期较久等影响,产能未完全获得释放,故本期 未达到预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同上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根据公司 2020 年 6 月 4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的自筹资金 11,093.59 万元。该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0 年 6 月 4 日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0〕004990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本期将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一期)专户注销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0.42 万元、上市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专户注销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6.08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调整后投资总额 30,026.24 万元与募集资金总额 30,000.00 万元差异 26.24 万元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 目(一期)”所致。 14 附件 3 2021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1,470.3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794.3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8,767.1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含部 资进度(%) 可使用状态日 是否发生重 资金投向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分变更) (3)=(2)/(1) 期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1.集成电路制造用高 不单独形成 否 31,300.00 30,470.38 2,402.81 17,764.33 58.3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端光刻胶研发项目 效益 2.年产 9 万吨超大规 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 否 6,700.00 6,700.00 1,391.57 6,702.82 100.04 2021 年 12 月 -1,672.66 否 否 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 (一期) 不单独形成 3.补充流动资金 否 14,300.00 14,300.00 14,300.00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效益 合 计 52,300.00 51,470.38 3,794.38 38,767.15 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一期)产品系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本期属于量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产化初期,受产品技术难度大、市场开拓和客户认证周期较久等影响,产能未完全获得释放,故本期未达到 15 预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公司先后于 2022 年 5 月 11 日、2022 年 5 月 25 日、2022 年 5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晶瑞转 2”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 议案》。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实现战略性业务整合,公司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将“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公司变更为全资子公司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红苏州),该项目已形成的相关资产由公司出售给瑞红苏州;对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 光刻胶研发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将该项目未使用的建筑工程费共计 8,138.68 万元用于设备及安装 费,同时将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14,048.67 万元(含相关利息)以向瑞红苏 州增资的方式投入“集成电路制造用高端光刻胶研发项目”,具体金额以公司专户注销时的余额为准。 根据公司 2021 年 9 月 28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目的自筹资金 17,640.05 万元。该置换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21 年 9 月 28 日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1〕0011141 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16 附件 4 2022 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3,416.7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333.0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3,333.0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是否已变 项目可行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定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 更 项 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金 截至期末累计 本年度实 是否达到 性是否发 资进度(%) 可 使 用 状 态 日 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 投资总额 额(1) 额 投入金额(2) 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 (3)=(2)/(1) 期 变更) 化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9 万吨超大 规模集成电路用半 否 19,390.00 18,706.76 8,623.00 8,623.00 46.10 2023 年 6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导体级高纯硫酸技 改项目(二期) 2.补充流动资金及 否 4,710.01 4,710.01 4,710.01 4,710.01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偿还银行贷款 合 计 24,100.01 23,416.77 13,333.01 13,333.0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17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本期将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专户注销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85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18 附件 5 2019 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投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进 度 ( % )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资金总额(1) 入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2) (3)=(2)/(1) 期 变化 新建年产 8.7 万吨 年产 1200 吨集 光电显示、半导体 成电路关键电子 4,500.00 4,471.95 4,500.00 100.00 2023 年 3 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用新材料项目中部 材料项目 分项目 合 计 4,500.00 4,471.95 4,500.00 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拟增加市场更为紧迫需要、盈利能力更强的半导体光刻胶产品产能, 受建设场地限制,同时终止“新建年产 8.7 万吨光电显示、半导体用新材料项目”中部分项目,不再建设硝酸、 氢氟酸、显影液、剥离液、蚀刻液等产品生产线,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扣除已签合同但尚未付款金额 1,351.35 万 元后的余额 4,500 万元,以向全资子公司眉山晶瑞电子材料有限公司进行财务资助的方式全部投入“年产 1,200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吨集成电路关键电子材料项目”。 本次变更业经公司 2021 年 8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 2021 年 9 月 23 日召开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1 年 8 月 27 日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 公告》、2021 年 9 月 24 日发布《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以及 2021 年 10 与 28 日发布《关于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进行披露。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19 变更后的项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投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进 度 ( % ) 可使用状态日 募集资金总额(1) 入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2) (3)=(2)/(1) 期 变化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0 附件 6 2020 年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 年度 编制单位: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 截至期末实际 截至期末投资 项目达到预定 对应的原承诺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 本年度实际投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累计投入金额 进 度 ( % ) 可使用状态日 目 募集资金总额(1) 入金额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否发生重大 (2) (3)=(2)/(1) 期 变化 年产 9 万吨超大规 重组相关费用及 模集成电路用半导 载元派尔森 NVP 2,776.05 2,776.85 100.03 2021 年 12 月 -1,672.66 否 否 体级高纯硫酸技改 项目 项目(一期) 合 计 2,776.05 2,776.85 -1,672.66 综合考虑公司产品所属行业、市场需求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根据目前经济形势结合子公司载元派尔森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出于谨慎性以及有效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的原则,决定终止“载元派尔森 NVP 项目”,同时“重组相关费用”实际使用金额比预期有所降低。综合本次交易具体实施情况,现将截至 2020 年 7 月 31 日原募投项目“载元派尔森 NVP 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2,001.13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募投项目“重组相关费用”节余募集资金 750.31 万元(含扣除手续费后的利息收入及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 用),共计 2,751.44 万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 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并以财务资助的方式投入江苏阳恒化工有限公司。实际转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为 2,776.05 万元。 本次变更业经公司 2020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0 年 21 9 月 8 日召开 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 2020 年 8 月 21 日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 及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并向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2020 年 9 月 9 日发布《2020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 议公告》以及 2020 年 10 月 29 日发布《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进行 披露。 年产 9 万吨超大规模集成电路用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技改项目(一期)产品系半导体级高纯硫酸,本期属于量产化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初期,受产品技术难度大、市场开拓和客户认证周期较久等影响,产能未完全获得释放,故本期未达到预期效益。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