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瑞电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晓强)2023-04-26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晓强)
本人作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
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
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2年度工作中,
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依法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的
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9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本人于 2022 年 3 月底
被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之后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 16 次、股东大会 4 次,无缺
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
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审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
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合法有效,
故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审慎的态度对 2022 年度有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就下列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和事前认
可意见:
1、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事项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时间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议案或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购买参股子公司持有的长江产业投资基
1 2022 年 4 月 11 日
二次会议 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2 2022 年 4 月 27 日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次会议
《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瑞红锂电池材料(苏
第三届董事会第
3 2022 年 5 月 11 日 州)有限公司等其他投资者对全资子公司实施
四次会议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渭南美特瑞科技有限公
第三届董事会第
4 2022 年 7 月 4 日 司 100%股权并由其购买土地、房屋及设备等
八次会议
用于项目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5 2022 年 8 月 15 日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九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6 2022 年 11 月 25 日
十五次会议 案》
2、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或事项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或事项
第三届董事会第
1 2022 年 3 月 28 日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购买参股子公司持有的长江产业投资基
2 2022 年 4 月 11 日
二次会议 金管理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议案》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3 2022 年 4 月 27 日 《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三次会议
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
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
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内部投资
结构并向全资子公司出售资产暨使用募集资金
第三届董事会第
4 2022 年 5 月 11 日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四次会议
《关于引入员工持股平台、瑞红锂电池材料(苏
州)有限公司等其他投资者对全资子公司实施
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关于子公司拟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
《关于引入善丰投资(江苏)有限公司、瑞红
第三届董事会第
5 2022 年 6 月 17 日 锂电池材料(苏州)有限公司等其他投资者对
七次会议
全资子公司实施增资的议案》
《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渭南美特瑞科技有限公
第三届董事会第
6 2022 年 7 月 4 日 司 100%股权并由其购买土地、房屋及设备等
八次会议
用于项目实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7 2022 年 8 月 15 日
九次会议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关于开展资产池业务的议案》
《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关于瑞红(苏州)电子化学品股份有限公司
8 2022 年 8 月 19 日
十次会议 期权激励计划的议案》
《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
第三届董事会第 预留部分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
9 2022 年 9 月 29 日
十二次会议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0 2022 年 11 月 17 日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十四次会议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及预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
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
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
11 2022 年 11 月 25 日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
十五次会议
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
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
案》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2023-2025 年)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
案》
《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 年 3 月底,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本人新聘任为公司独立董事,同时
被选举为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内,
本人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于 2022 年度参加了 6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
参与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审计部
2022 年第一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二季度工作计划、关于 2021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2 年第一季度内
部审计报告、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2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
报告暨 2022 年上半年度检查报告、审计部 2022 年第二季度工作总结及第三季度
工作计划、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第三
季度财务报告、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报告、审计部 2022 年第三季度工
作总结及第四季度工作计划、关于增加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
司 2022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暨 2022 年下半年度检查报告、审计部 2022 年
度工作总结、审计部 2022 年第四季度工作总结及 2023 年第一季度工作计划。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于 2022 年度参加了 3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会议,参与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
议案、关于董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方
案的议案、关于监事 2022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及预留部分授予数量、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
归属的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定期到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对外投资、资本运作等方面工作的
介绍与汇报。与公司管理层和雇员就公司发展情况、绩效考核机制等进行探讨交
流;日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
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各种传媒渠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
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及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督促公
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公正。持续督促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公司于 2022 年修订
或制定了《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内部保密制度》等 10
多项制度文件。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
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
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逐个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专
业知识,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转发的相关监管交流文件,
积极参加江苏证监局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时、全面地了解
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动态和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七、其它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
人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和
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董事会
的科学决策建言献策。谢谢!
(此页无正文,为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李晓强: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