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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瑞电材: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光澜)2023-04-26  

                                                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光澜)



       本人作为晶瑞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独立董事(因董
 事会换届,已于2022年3月离任),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和
 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2022年度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履职,依法促进公
 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
 用。现就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19 次董事会,5 次股东大会。在离任前,本人按时
 出席董事会 3 次、股东大会 1 次,无缺席和委托其他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
 交董事会的议案,本人均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以审
 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
 审议的各项议案内容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重大经营事
 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合法有效,故对本年度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
 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本人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勤勉尽责、客观审慎的态度对 2022 年度有
 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下列事项共同发表了
 独立意见和事前认可意见:

       1、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事项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时间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议案或事项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1                       2022 年 3 月 10 日
         五十八次会议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或事项如下:

序号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的议案或事项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关于同意与特定对象重新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预案(三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第二届董事会第
 1                      2022 年 1 月 3 日    发行股票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的议
         五十六次会议
                                             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三
                                             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
                                             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期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                      2022 年 3 月 10 日
         五十八次会议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2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
                                             案》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
                                             押、质押担保的议案》
                                             《关于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主任委员,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本人于 2022 年度主持召开了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参与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2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报告的议案。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定期到公司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
司生产经营情况、募集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对外投资、资本运作等方面工作的
介绍与汇报。与公司财务总监、审计人员就会计实务、账务处理等方面进行讨论
和交流;与公司管理层和雇员就公司发展情况、绩效考核机制等进行探讨交流;
日常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交流工具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各种传媒渠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
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内部控制建设工作。报告期内,本人督
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信息披露管理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正。持续督促公司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2、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
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情况和资料,并就此在董事会
会议上充分发表意见;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逐个进行认真审核,利用自身专
业知识,在充分获取信息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认真学习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转发的相关监管交流文件,
积极参加江苏证监局及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的相关培训,及时、全面地了解
上市公司监管的最新动态和上市公司治理的各项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
作。
    七、其它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发生;

    2、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发生;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以上是本人 2022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人员对本
人 2022 年度独立董事工作的支持。谢谢!
(此页无正文,为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光澜:




                                                   2023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