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8-12-01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18-073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二)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
司董事会决定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8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7 日—2018 年 12 月 18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8 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
年 12 月 17 日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8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
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8 年 12 月 11 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8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不
能亲自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该
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 469 号飞
鹿股份公司行政大楼 2 楼会议室)
9、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兼总裁章卫国先生。
10、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如下: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2、《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扩充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
3、《关于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
担保的议案》
提案 1 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
以上通过。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案 2 和提
案 3 的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
的其他股东)。
上述提案已经过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
1.00 √
登记的议案
2.00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扩 √
充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3.00 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 √
保的议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现场登记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4:00-16:00)
2、现场登记地点:公司投融资管理部
3、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
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
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股票账户卡、
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的,应当提
交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3)股东为 QFII 的,凭 QFII 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
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
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须在 2018 年 12 月 13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如通过信
函或者传真方式登记,信封或传真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通信地址:
公司会议室(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 469 号飞鹿股份公司行政大楼
2 楼会议室)
邮编:412003
联系人:易佳丽
联系电话:0731-22778608
联系传真:0731-22778606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易佳丽
联系电话:0731-22778608
联系传真:0731-22778606
联系邮箱:zzfeilu@zzfeilu.com
联系地点:公司会议室(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金山工业园 469 号飞鹿股份公
司行政大楼 2 楼会议室)
邮政编码:412003
七、备查文件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股东登记表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 30 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665
2、投票简称:飞鹿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1)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3)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
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
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8 日(星期二)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7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8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陆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18 日召开的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
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委托人持股的性质和数量(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属提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备注
序号 议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1.00 √
更登记的议案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扩
2.00 √
充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
关于 2019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3.00 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和接受关联方担 √
保的议案
注:
1、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审议事项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审议事项
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表决。
2、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会议结束。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身份证号码/营
股东姓名或名称
业执照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是否本人参会 备注
注:本表复印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