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鹿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1-15
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5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的紧急会议通知于2019年1月15日以邮件等形式发出,并于2019年1月15
日下午15: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董事长章卫国先生对召
开紧急会议做出了说明。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其中董事周艺
女士、独立董事潘红波先生、独立董事杜建忠先生通讯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章卫国先生召集及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管理层签订三方监管协议
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
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实施募投项目的全资子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
于存放募集资金,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专用账户开立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管理
层和全资子公司管理层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及保荐机构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