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5 证券简称:飞鹿股份 公告编号:2021-081 债券代码:123052 债券简称:飞鹿转债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规定,现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飞鹿 股份”)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762号)核准,飞鹿股份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股票1,900万股,发行价格为10.1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9,247.00万元, 扣除发行费用2,459.8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87.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 于2017年6月6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 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17SZA30397)。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707号)核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数量为177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 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7,7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46.29万元(不含税)后,募集 资金净额为16,853.71万元。 2020年6月11日,主承销商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 在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500.00万元后,余额人民币17,200.00万元通过德邦证券汇 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包括待支付的发行费用346.29万元及募集资金净额 16,853.71万元)。2020年6月12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0SZA30208)。公司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2、 以前年度募集资金净额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2017.6.6) 16,787.15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170.02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2,381.78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7,500.00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1,300.00 手续费 0.37 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 11,300.00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17,500.0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92.42 利息收入 38.38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2020.12.31) 365.78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2020.06.11) 16,853.71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210.00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7,700.00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手续费 0.13 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 -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12,000.0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利息收入 14.56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2020.12.31) 9,958.14 3、 2021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净额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2020.12.31) 365.78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465.49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手续费 0.03 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2.03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2021.06.30) 1,833.27 注: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负的原因是,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公开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有重合,本期按照概算金额进行分摊,将一部分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支付的项目投入调整为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投入。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2020.12.31)(注 1) 9,958.14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直接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7,703.27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4,300.00 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手续费 0.15 加:购买理财产品到期后归还 以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归还 8,000.00 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利息收入 8.32 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2021.06.30)(注 2) 5,963.04 注 1:募集资金账户期初余额为 9,987.84 万元,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9.70 万元,期初募 集资金净额为 9,958.14 万元。 注 2:募集资金账户期末余额为 5,991.33 万元,包含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28.29 万元,期末募 集资金净额为 5,963.04 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证募集资金的安全,最大限度 地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 专户存储。 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 况和募投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 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 支行、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东一支行各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经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飞鹿高分子新材料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飞鹿”)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支行开设了一个募 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截止2021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余额(包 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未支付完的上市发行费用) 如下: 序 初始存放金 截止日余额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备注 号 额(万元) (万元) 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支行 57010155200008971 14,237.00 117.22 活期储存 2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支行 57040078801000000015 0 1,716.05 活期储存 2,550.15 - 3 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东一支行 82210301000001874 已销户 1,009.85 - 合计 17,797.00 1,833.27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飞鹿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四三0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 洲分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各开设了一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 截止2021年0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的余额(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 利息收入、银行手续费支出及未支付完的发行费用)如下: 序 初始存放金 截止日余额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备注 号 额(万元) (万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 43050162793600000143 10,582.66 2,401.27 公司株洲四三0支行 含待支付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 432162888013000042449 2,346.29 859.44 发行费用 株洲分行 28.29 万元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3 57040078801200000019 4,271.05 2,730.62 有限公司株洲分行 合计 17,200.00 5,991.33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公司开设专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并于2017年6月与保荐机构德邦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株洲支行及华融湘江银行株洲东一支行分 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 专款专用。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飞鹿也开设了专用的银行账户用于募集资金存储,并于 2019年1月与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德邦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飞鹿开设专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存储。2020年6月, 飞鹿股份及全资子公司长沙飞鹿及保荐机构德邦证券与长沙飞鹿在中国建设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四三0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及交 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 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情况。募集资金变更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 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 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0 日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33,640.86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6,237.78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说明:公司应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 集资金投向议案的日期作为变更时点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4,237.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3,999.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42.32% 是否已变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截止报告期 是否达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 调整后投 本报告期 本报告期实 更项目(含 承诺投资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3)= 定可使用状 末累计实现 到预计 是否发生重 金投向 资总额(1) 投入金额 现的效益 部分变更) 总额 (2) (2)/(1) 态日期 的效益 效益 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 是 14,237.00 - - - - 不适用 是 阻尼材料新建项目 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 2018 年 7 月 否 2,550.15 2,550.15 - 2,550.15 100.00% 498.34 2,230.03 否 否 技改项目 27 日 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 2019 年 2 月 是 - 3,997.51 - 3,997.51 100.00% 不适用 否 项目 11 日 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 2021 年 9 月 是 - 10,239.49 -1,465.49 8,538.65 83.39% 不适用 否 建项目 30 日 年产 20,000 吨水性树脂 2021 年 9 月 否 12,582.66 12,582.66 6,160.57 7,370.57 58.58% 不适用 否 新建项目 30 日 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 2021 年 9 月 否 4,271.05 4,271.05 1,542.7 1,542.70 36.12% 不适用 否 建项目 30 日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33,640.86 33,640.86 6,237.78 23,999.58 -- -- 498.34 2,230.03 -- -- 超募资金投向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 合计 -- 33,640.86 33,640.86 6,237.78 23,999.58 -- -- 498.34 2,230.03 -- 1、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简称“阻尼材料项目”)已变更项目实施地点暨扩充项目内容更名为“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故该项 目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 2、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因可研报告编制时间较早,预计毛利率水平、期间费用水平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且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低于预期等因素 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 导致效益未完全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预计效益。 具体项目) 3、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不产生经济效益,不适用。 4、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简称“水性涂料项目”)为“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扩充的新建项目,目前处于建设期。 5、年产 20,000 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简称“水性树脂项目”),目前处在建设期。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化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 不适用 及使用进展情况 适用 以前年度发生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地点变更情况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扩充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原募集资金项目“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扩充为“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 目”,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变更至湖南望城经济开发区铜官循环经济工业基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 适用 方式调整情况 以前年度发生 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扩充募投项目内容的议案》。原募集资金项目“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扩充为“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 目”,拟投入原阻尼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将通过投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用于水性涂料项目,该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17 年 6 月 2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 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4,468.0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4,170.02 万元(其中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 1,619.87 万元;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2,550.15 万元)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298.04 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 投入及置换情况 定。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 132.61 万元置换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适用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根据 2017 年 8 月 25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30 日转出 4,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12 个月,于 2018 年 8 月 24 日将转出的 4,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转回到了募集资 金帐户中。 (2)根据 2018 年 8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公司于 2018 年 8 月 29 日转出 4,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4 个月,于 2018 年 12 月 24 日将转出的 4,0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转回到了募集资 充流动资金情况 金帐户中。 (3)根据 2018 年 12 月 2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8 日转出 7,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12 个月,于 2019 年 7 月转回 1,500 万元、2019 年 12 月转回 5,500 万元将总计 7,000 万元的募集资金转回到募集资金账户中。 (4)根据 2020 年 2 月 21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于 2020 年 2 月 28 日转出 2,5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 4 个月,于 2020 年 6 月 18 日将转出的 2,500 万元募集资金全部转回到了募集资金账户 中。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根据 2020 年 7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期 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截止 2020 年 8 月 25 日,共转出 12,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已将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12,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根据 2020 年 12 月 7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议案》,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分别于 2020 年 12 月 14 日、2020 年 12 月 15 日、2020 年 12 月 17 日、2021 年 2 月 4 日、2021 年 4 月 2 日、2021 年 4 月 14 日转出 3,000.00 万元、1,700.00 万元、1,000.00 万元、1,000.00 万元、600.00 万元及 700 万元,共计 8,00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截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公司已将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8,000.00 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3)根据 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转出 2,000 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归还日。 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 2018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结项的议案》。该项目的 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该募投项目已结项,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6.75 万元)转入公司基本(普通)账户,其中 15.62 万元为未支付的发行费 用,公司将于销户前支付或转入普通账户后支付,其中利息收入 1.13 万元用于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 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途及去向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截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00.00 万元,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 1、2019 年 8 月 1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19 年 9 月 2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投资总额的议案》,对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根据实际建设需求对土建工程、铺底流动资金进行了调减,对设备 购置及安装工程投入资金进行调增,相应调整了投资总额,变更后投资总额为 18,083.43 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 2、因新型环保防水防渗材料技改项目属于技术改造项目,项目投入与产出陆续发生。因此以前定期报告中披露了结项前累计预计效益。此次新型环保防水防 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渗材料技改项目“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填列数为项目结项后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效益。 3、2020 年 7 月 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高端装备用水 性涂料新建项目、年产 20,000 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进行 延期,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由原来 2020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5 月 31 日。 4、2021 年 5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 新建项目、年产 20,000 吨水性树脂新建项目”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对募投项目进行延期, 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由原来 2021 年 5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 5、本期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金额为负的原因是,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有重合,本期按照概算金额进 行分摊,将一部分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支付的项目投入调整为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中投入。 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变更后项目拟 截至期末实际 对应的原承诺 本年度实际投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项目 入金额 (%)(3)=(2)/(1) 用状态日期 效益 否发生重大变化 总额(1) (2) 高新材料研发 3,997.51 - 3,997.51 100.00% 2019 年 2 月 11 日 不适用 否 检测中心项目 轨道交通装备 高端装备用水 减震降噪阻尼 性涂料新建项 材料新建项目 10,239.49 -1,465.49 8,538.65 83.39% 2021 年 9 月 30 日 不适用 否 目 合计 - 14,237.00 -1,465.49 12,536.16 - - - - 1、2017 年 7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部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并于 2017 年 8 月 10 日,公司 201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在项目总投资不变的前提下,将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的募集 资金拟投入额由 14,237.00 万元调减至 10,239.49 万元,被调减的募集资金 3,997.51 万元将投入高新材 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2、2018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 年 12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扩充募 投项目内容的议案》。原募集资金项目“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扩充为“高端装备用 水性涂料新建项目”,拟投入原阻尼材料项目的募集资金将通过投入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用于水性涂 料项目,该项目投资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1、高新材料研发检测中心项目,不产生经济效益,不适用。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2、高端装备用水性涂料新建项目为"轨道交通装备减震降噪阻尼材料新建项目"扩充的新建项目,目前 处于建设期。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