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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丰电子: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3-18  

						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9-026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通知于 2019 年 3 月 12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
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资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 2019 年 3 月 15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
方式召开。
    3、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其中,白清女士现场
出席会议,王晓勇先生和张英俊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白清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和
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监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
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拟首次授予权益的 2 名激励对象因
个人原因或其他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根据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调整,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
人数由原 202 名调整为 200 名,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原 1,479 万股调整为
1,464 万股。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上述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
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
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对象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对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调整的公
告》(公告编号:2019-027)。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
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公司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9 年 3 月 15 日,向
200 名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464 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表决结果:同意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三、备查文件
    1、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 年 3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