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6 证券简称:江丰电子 公告编号:2019-045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深证上[2015]65 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江丰电子”)编制了 2018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96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 意,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5,469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6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376.16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2,452.8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 币22,923.33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 于2017年6月9日汇入公司账户。扣除其他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审计验资费、发 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711.55万元后,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211.7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F10626号” 《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期间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募集资金净额 212,117,845.29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3,004,281.75 减:2017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总额[注 1] 72,240,444.21 2017 年度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274,207.19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70,000,000.00 2017 年末募投资金专项账户期末结余金额 [注 2] 37,147,326.52 加: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的银行手续费 305,549.48 减:2018 年度募投项目使用总额 51,422,322.18 2018 年度 减: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 加: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转回 110,000,000.00 2018 年末募投资金专项账户期末结余金额 56,030,553.82 注:1、系募投资金置换后募投项目投入的金额。 2、结余金额与银行存款余额差异系尚未支付的上市费用。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 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 国信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建设银行余姚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子公司宁波江丰钨钼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丰钨 钼”)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余姚支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监 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共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户账号 存储余额(元) 建设银行 1 公司 33150199523600000211 9,059.60 余姚支行 建设银行 2 公司 33150199523600000212 11,672,832.29 余姚支行 建设银行 3 公司 33150199523600000213 33,050,102.11 余姚支行 建设银行 4 公司 33150199523600000214 4,241.16 余姚支行 中国银行 5 江丰钨钼 398773121215 11,294,318.66 余姚支行 合 计 56,030,553.82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人民币5,142.23万元,详见附件1:《募 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18 年 12 月 21 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 实施地点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年 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地点“余 姚市临山镇临浦区临临路 128 号”变更为“余姚市临山镇临浦区临临路 128 号” 和“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城东新区安山路北侧,兵马司路东侧 1#2#地块”两个地 点,2019 年 1 月 15 日,上述议案获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系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综合考虑 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实 施地点的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7年6月23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6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补充流 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8月和9月使用暂时闲 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1,000.00万元和1,000.00万元,公司于2018年6月11 日和2018年6月12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全部 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2018年7月3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 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 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公司于2018年8月3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4,000.00万元,公司于2018年11月1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 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截止2018年12 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00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目前尚在建设期,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目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将按照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建设计划逐步投入。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2月2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对公司的募投项目“分 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 坯料产业化项目”之间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即减少用于“分析检测及 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人民币2,500万元,增加用于实施 “年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入人民币 2,500万元。2019年1月15日,上述议案获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系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综合考虑“年 产400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和“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 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 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 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规范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不存在 管理和使用违规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4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21,211.7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142.23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5,666.71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50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1.79% 是否已变更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承诺投资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资 本年度投入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预 项目(含部分 计投入金额 资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项目 诺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的效益 计效益 变更) (2)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年产 400 吨平板 显示器用钼溅射 是 6,686.78 9,186.78 1,625.98 5,566.95 60.60 2019年6月 建设期 不适用 否 靶材坯料产业化 项目 年产 300 吨电子 级超高纯铝生产 否 4,021.00 4,021.00 1,608.75 2,874.85 71.50 2019年6月 220.10 不适用 否 项目 分析检测及客户 支持服务中心建 是 5,504.00 3,004.00 1,907.50 2,224.96 74.07 2019年6月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及 否 5,000.00 5,000.00 4,999.95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偿还银行贷款 合 计 21,211.78 21,211.78 5,142.23 15,666.7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2018年12月2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将“年产400吨平板显示 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原地点“余姚市临山镇临浦区临临 路128号”变更为“余姚市临山镇临浦区临临路128号”和“余姚市经济开发区城东新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区安山路北侧,兵马司路东侧1#2#地块”两个地点,2019年1月15日,上述议案获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系根据公司募投 项目的实际推进情况,综合考虑募投项目的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 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 响。本次对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3,300.43万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上述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已进行置换。本年度未发生置换情况。 2017年6月23日,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 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6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 过12个月,公司分别于2017年7月、8月和9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5,000.00万元、 1,000.00万元和1,000.00万元,公司于2018年6月11日和2018年6月12日将上述用于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7,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个月。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8年7月31日,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过《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公司于2018年8月3日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公司于2018年11 月1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4,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 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余额为0.00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暂未使用募集资金按规定储存在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的后续投入支出。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募集资金存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 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 变更后项目拟投 截至期末实 截至期末投 本年度 是否达 本年度实际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目可行性是 变更后的项目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入募集资金总额 际累计投入 资进度(%) 实现的 到预计 投入金额 用状态日期 否发生重大 (1) 金额(2) (3)=(2)/(1) 效益 效益 变化 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 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射靶材坯料 9,186.78 1,625.98 5,566.95 60.60 2019 年 6 月 14 日 建设期 不适用 否 产业化项目 产业化项目 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3,004.00 1,907.50 2,224.96 74.07 2019 年 6 月 14 日 建设期 不适用 否 合计 12,190.78 3,533.48 7,791.91 为实现公司垂直整合产业链,大力发展高纯金属材料提纯与制备的经营目标,公司的募投项目之一“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作为实施上 述公司发展战略的关键项目,为了更好地适应市场变化和产品技术更新等要求,需要购置热等静压等大型设备,目前按照该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计划测算出现资金缺口; 同时,公司的另一募投项目“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基本可以满足公司的产品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需要。因此,本着轻重缓急的原则,综合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考虑上述二个项目的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和公司融资计划的整体安排,公司拟对上述募投项目之间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做出调整,2018 年 12 月 21 日,经第二届董事 说明 会第十次会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同意公司对公司的募投项目“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和 “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之间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即减少用于“分析检测及客户支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人 民币 2,500 万元,增加用于实施“年产 400 吨平板显示器用钼溅射靶材坯料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投入人民币 2,500 万元。公司于 2018 年 12 月 25 日对该变更情况披露 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和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9 年 1 月 15 日,上述议案获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 无 原因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