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丰电子: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KEY KE LIU)2019-04-26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
KEY KE LIU
作为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人 2018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性和专业性的作用,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8 年度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及投票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作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按时出席了 7 次会议,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
况。在召开董事会前,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本人主动了解和获取做出决策所
需的情况和资料,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会上,本人认真听取和审议每一个议
案,积极参与讨论。本人认为,公司 2018 年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
程序,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流程,董事会议案没有损害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人对参加的 2018 年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2、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列席 2 次会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2018 年度,本人就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1、2018 年 4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
续聘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和内容的
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关于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调整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18 年 7 月 3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本人对《2018 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 年 11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
对外投资设立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对拟参股企业的借款提
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5、2018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召开,本人对《关于
新设控股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对《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
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召集并组织薪酬委员会的日
常工作,审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
评,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献言献策,进一步提高公司薪
酬考核的科学性。2018 年,公司共召开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就重大投资决策与公司管
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经营提出切实可行的建议,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地发展。2018
年,公司共召开 6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
本人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审计报告、定期报告、审计部工作等相
关事项进行监控,与审计会计师进行沟通,审议内部审计部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
及相关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2018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审计
委员会会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生产经营
状况、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并与公司其他董事、
及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
关注行业动态及市场变化,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项目进展情况等,
并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
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并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
行业经验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
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2019 年,本人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照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
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讨论审议,
并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切实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加大对公司经
营状况的监督力度,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宁波江丰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
2019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