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2018-12-1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宇信科技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40,010,000 股,发行价格 8.3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34,483,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6,107,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288,376,600.00 元。此次上
市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201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计划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资
序号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项目备案 环评批复
金投资金额
京海淀发改(备) 海环保不受
基于大数据技术和
[2016]138 号、京海 理 字
1 互联网思维的智慧 20,436.42 13,550.97
淀 发 改 ( 备 ) [2016]061
银行建设项目
[2018]43 号 号
京海淀发改(备) 海环保不受
金融云服务一体化
[2016]139 号、京海 理 字
2 运营及管理平台建 10,954.38 7,263.62
淀 发 改 ( 备 ) [2016]060
设项目
[2018]45 号 号
京海淀发改(备) 海环保不受
面向消费金融公司
[2016]141 号、京海 理 字
3 的 IT 整体解决方 8,023.07 8,023.07
淀 发 改 ( 备 ) [2016]058
案建设项目
[2018]49 号 号
京海淀发改(备) 海环保不受
面向银行的 IT 产
[2016]140 号、京海 理 字
4 品国际化改造及海 7,874.46 -
淀 发 改 ( 备 ) [2016]059
外输出建设项目
[2018]46 号 号
合计 47,288.33 28,837.66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关于募集资金
使用的说明,以上项目的投资将部分使用募集资金完成,公司所募集资金不能满
足拟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方式解决。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之前,若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的,在募集
资金到位后将予以置换。
三、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已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的资金募集
和使用情况,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截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预先投入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 8,994.8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2
单位:万元
序 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 自有资金预先 拟置换金
项目名称
号 额 投资金额 投入金额 额
1 基于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
20,436.42 13,550.97 5,769.41 5,769.41
思维的智慧银行建设项目
2 金融云服务一体化运营及
10,954.38 7,263.62 1,419.83 1,419.83
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3 面向消费金融公司的 IT 整
8,023.07 8,023.07 1,340.69 1,340.69
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4 面向银行的 IT 产品国际化
7,874.46 - - -
改造及海外输出建设项目
合计 47,288.33 28,837.66 8,529.94 8,529.94
注:上述表格中的自有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拟置换金额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
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由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
告》(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2063 号)进行了专项审核。
四、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情况及置换方案
截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总额为
5,083,019.06 元。其中审计及验资费 4,850,000.00 元,打印费 32,014.06 元,新股
发行登记费 201,005.00 元,于此次拟一并置换。
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已支付发行费用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
报字[2018]第 ZB12063 号)进行了专项审核。
五、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
资金的事项已经 2018 年 12 月 13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意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3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共计 9,038.24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并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专项鉴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募集
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
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中金公司对宇信科技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
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4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石一杰 任志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