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2018-12-14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规定,对宇信科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
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5 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40,010,000 股,发行价格 8.3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34,483,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6,107,000.00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 288,376,600.00 元。此次上
市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2016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
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
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二、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本次公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1
序 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项目备案 环评批复
号 额 金投资金额
基于大数据技
京海淀发改(备)
术和互联网思 海环保不受理
1 20,436.42 13,550.97 [2016]138 号、京海淀发
维的智慧银行 字[2016]061 号
改(备)[2018]43 号
建设项目
金融云服务一
京海淀发改(备)
体化运营及管 海环保不受理
2 10,954.38 7,263.62 [2016]139 号、京海淀发
理平台建设项 字[2016]060 号
改(备)[2018]45 号
目
面向消费金融
京海淀发改(备)
公司的 IT 整体 海环保不受理
3 8,023.07 8,023.07 [2016]141 号、京海淀发
解决方案建设 字[2016]058 号
改(备)[2018]49 号
项目
面向银行的 IT
京海淀发改(备)
产品国际化改 海环保不受理
4 7,874.46 - [2016]140 号、京海淀发
造及海外输出 字[2016]059 号
改(备)[2018]46 号
建设项目
合计 47,288.33 28,837.66
截至 2018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为 8,529.94 万元,具
体情况如下:
序 总投资 拟用募集资金投 募集资金累计投
项目名称
号 额 资金额 入金额
基于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思维的
1 20,436.42 13,550.97 5,769.41
智慧银行建设项目
金融云服务一体化运营及管理平
2 10,954.38 7,263.62 1,419.83
台建设项目
面向消费金融公司的 IT 整体解决
3 8,023.07 8,023.07 1,340.69
方案建设项目
面向银行的 IT 产品国际化改造及
4 7,874.46 - -
海外输出建设项目
合计 47,288.33 28,837.66 8,529.94
注:上述表格中的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
原因造成。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周期为三年,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将根
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分期逐步投入,故存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三、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及投资额度
2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
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
好、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计划正常进行的产品。拟投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或固定收益凭证等。
3、具体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
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
4、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
具体情况。
四、 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
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
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
针对投资风险,公司在通过董事会审议之后,在额度范围内授权董事长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以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
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理财产品,并要求受托方在理
财产品购买协议中明确做出保本承诺;
3
2、公司将建立投资台账,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
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定期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严格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情况进
行信息披露。
五、 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
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保本型低风险投资理财,能够获得一定投
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 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
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18,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
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2018 年 12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及募集资
金正常使用计划的情况下,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
民币 18,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
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4
3、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
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
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8,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
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公司和股东谋取
更多的投资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合理的、必要的。
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8,000 万元进行
现金管理。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宇信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保荐
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在实际使用前履行相关决策
程序和信息披露程序,确保该部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合法
合规,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 号——超募资金及闲置募
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切实履行保荐机构职责和义务,保障公司全体股东利
益,并对募集资金实际使用及时发表明确保荐意见。
综上,中金公司对宇信科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5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
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石一杰 任志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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