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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信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4-25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
                             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
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进
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
职业水准,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聘
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续期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对公司该事项的充分了解及事前审查,我们认为:关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
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续期提供
担保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利于支持公司发
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因
此,我们对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续期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雷家骕                 封   竞                    毛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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