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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信科技: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2019-04-25  

						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7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
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
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并
授权公司相关负责人具体实施理财事宜。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进行投资,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使用。拟投
资的产品品种包括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
单或固定收益凭证等。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公司
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
多的回报。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自公
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拟选择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
或固定收益凭证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进行投资。

    4、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合
同文件。

    5、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投资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
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
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购买投资产品时,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
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金融机构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财务部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
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其投资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
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公司秉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资
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
资回报。


    四、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在确保资金安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权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
决策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2、监事会意见

    第二届监事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议案》,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3、独立董事意见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运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
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宇信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
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范运
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不影响公
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
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
限公司对宇信科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