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及实施方式 变更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宇信科技部分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及实施方式变更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615 号)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40,010,000 股,发行价格 8.3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 334,483,6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46,107,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 288,376,600.00 元。此次上市 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8 年 10 月 30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8]第 ZB12016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 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 议。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 拟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名称 号 金投入金额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基于大数据技术和互联网 1 13,550.97 6,775.49 5,420.39 1,355.10 思维的智慧银行建设项目 1 序 拟用募集资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名称 号 金投入金额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金融云服务一体化运营及 2 7,263.62 3,631.81 2,905.45 726.36 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面向消费金融公司的 IT 3 8,023.07 3,437.50 3,142.57 1,443.00 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 合计 28,837.66 13,844.80 11,468.41 3,524.46 二、募投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第一年 序号 项目名称 预计投资金额 实际投资金额 金融云服务一体化运营及管理平台 1 3,631.81 1,901.81 建设项目 面向消费金融公司的 IT 整体解决方 2 3,437.50 1,734.36 案建设项目 合计 7,069.31 3,636.17 上述实际投资金额中金融云服务一体化运营及管理平台建设项目和面向消 费金融公司的 IT 整体解决方案建设项目包含 2019 年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的 2018 年 11 月和 12 月投入募投项目的研发支出 481.98 万元和 393.67 万元。 三、募投项目调整计划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本次公司拟对金融云服务一体化运营及管理平 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金融云建设项目”)和面向消费金融公司的 IT 整体解决 方案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消费金融公司建设项目”)投资进度进行调整,并在 保证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根据项目实际需求,变更消费金融公司建设项目实 施方式内部预算,具体情况如下: 1、金融云建设项目拟调整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拟用募集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项目名称 资金投入 调整前 调整后 2 金额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一年 第二年 金融云服务 一体化运营 7,263.62 3,631.81 2,905.45 726.36 1,901.81 5,361.81 及管理平台 建设项目 2、消费金融公司建设项目拟调整投资进度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拟用募集资 项目名称 调整前 调整后 金投入金额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第一年 第二年 面向消费金 融公司的 IT 整 体 解 8,023.07 3,437.50 3,142.57 1,443.00 1,734.36 6,288.71 决方案建设 项目 3、消费金融公司建设项目拟变更项目实施方式内部预算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 截止 2018 年 12 调整后拟投入募 序号 项目 集资金金额 月 31 日投资情况 集资金金额 1 办公场所租赁 189.58 52.98 137.07 2 设备投资(含安装费) 1,930.00 - 58 3 其他建筑费用(含装修费) 122.74 - - 4 软件投资 306 - 40 5 开发成本 2,863.09 1,681.39 5,149 6 铺底流动资金 232.43 - 232 7 实施费用 2,199.84 - 2,407 8 预备费 179.39 - - 总投资金额 8,023.07 1,734.36 8,023.07 四、募投项目进度调整及实施方式变更的原因 1、金融云建设项目调整投资进度的原因 随着金融行业安全自主可控、基于 IPv6 网络协议要求的推进,金融云建设 项目产生了相应的变化,包括整体架构变革、开发技术革新、运行管理的方式方 法创新等,公司放缓了投资研发的进度。为了满足金融云行业发展需要和新技术 3 的要求,公司拟于第二年追加投资以追赶投资研发进度,促使金融云建设项目在 2019 年建设完毕。 2、消费金融公司建设项目调整投资进度及变更实施方式的原因 2016 至 2017 年,金融监管机构连续颁布整顿互联网金融业务的相关法规和 条例,涉及消费金融类业务的政策达到 14 项之多,管理趋向精细化、严格化。 至 2018 年,从事消费金融业务的各个金融机构,在强监管下持谨慎态度,骤然 停止很多新型业务,“观望”市场动态。在此期间,金融机构的新业务诉求大量 减少,将重心转为内部业务规划和系统规划,因此,公司放缓了消费金融公司建 设项目第一年的研发投入。 经过一年的调整与磨合,为适应新的监管政策,各金融机构开始探索新的业 务模式,尤其在“两会”之后,政府提出“激励加强普惠金融服务”、“深化大数 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工作要点,为消费金融机构和金融科技从业者重拾信 心,指明了发展方向。2019 年,各消费金融机构蓄势待发,涌现出大量新的诉 求,向业务创新、合规管理及架构升级方面转化,为响应市场的迫切诉求,消费 信贷系统的建设目标也迅速作出调整,为满足各消费金融机构对业务调整的迫切 需求,公司拟计划在第二年加快消费金融公司建设项目投资进度,并调整内部预 算投资计划,项目研发人员投入预计将有大幅增加,公司计划尽量利用现有设备 和软件,减少项目软硬件的投入。 五、本次募投项目进度调整及实施方式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及实施方式变更不会对项目的投入、实施产生实 质性影响,未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 响公司的持续经营。本次调整及变更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公司将严格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合法、有效和安全 的使用。 六、履行的相关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程序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及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募 投项目投资进度调整及实施方式的变更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作出的 谨慎决策,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规划,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和 投资金额,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2、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实施方式,是公司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 和长远发展规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及实施方式的变更,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及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 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及实施方式变更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 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及实施方式的变更,没有改变募投项目的投向,符合公司 的发展规划,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的调整及实施方式的变更。此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宇信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及实施方式变更事项已经董 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范运作指引》等相 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根据实际情况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进度调整、 5 实施方式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中金公司对宇信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及实施方式 变更无异议。 6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调整及实施方式变更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石一杰 任志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