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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信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跟踪报告2019-04-25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荐公司简称:宇信科技(300674)
保荐代表人姓名:石一杰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保荐代表人姓名:任志强                       联系电话:010-65051166



   一、 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工作内容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是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不适用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
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
                                          是
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
联交易制度)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是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2次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
                                          是
件一致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5、现场检查情况
(1)现场检查次数                            0次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不适用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不适用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
                         项目                                工作内容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2次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不适用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0次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否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不适用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不适用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是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1)培训次数                               1次
(2)培训日期                               2018年11月19日
                                            创业板信息披露、募集资金管理、保荐机构持
(3)培训的主要内容
                                            续督导工作专项培训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无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信息披露                       无                             不适用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无                             不适用
3、“三会”运作                   无                             不适用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无                             不适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无                             不适用
6、关联交易                       无                             不适用
7、对外担保                       无                             不适用
8、收购、出售资产                 无                             不适用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
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 无                              不适用
资助、套期保值等)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配
                                 无                              不适用
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2
             事项                            存在的问题                  采取的措施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 无                                  不适用
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是否履行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承诺       及解决措施
1、关于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 是                不适用
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
2、关于稳定股价的承诺                                 是             不适用
3、关于股份回购的承诺                                 是             不适用
4、关于依法承担赔偿或者补偿责任的承诺                 是             不适用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是             不适用
6、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是             不适用
7、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是             不适用
8、关于承担租赁风险的承诺                             是             不适用
9、关于红筹相关事项的保证及承诺                       是             不适用
10、关于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的保证及承诺                  是             不适用
11、关于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                      是             不适用
12、关于公司子公司珠海宇诚信房地产开发业务相关事项
                                                   是                不适用
的承诺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说明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无
                                (1)监管措施事项:2018年3月23日,中国证监会向中
                                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保荐机构”)
                                出具了《关于对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
                                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措施的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
                                决定》([2018]60号),指出本保荐机构投行业务开展
荐机构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
                                中在两个新三板推荐挂牌业务中存在对财务、业务等方
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面核查不充分的情况,在一个ABS项目中存在对专项计
                                划底层基础资产尽职调查的独立性不足的情况,违反了
                                相关规定。基于此,对本保荐机构采取责令改正、增加
                                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的监管措施。
                                         3
           报告事项                               说明
                            (2)整改情况:本保荐机构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书后,
                            对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指出的问题高度重视、积极整改,
                            一方面进一步完善相关业务流程、细化尽职调查指引,
                            另一方面对新三板挂牌及资产证券化项目的执行统一加
                            强管理,要求相关项目执行团队进一步加强尽职调查以
                            及工作底稿的收集工作,强化对项目的内控审核及问责,
                            就相关监管要求、业务规则组织内部培训与案例学习。
                            本保荐机构法律合规部制定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
                            公司境内投资银行业务合规检查办法》,进一步加强对
                            相关项目的合规检查,督促项目组加强项目执行质量和
                            项目工作底稿质量。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无




                                   4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 2018 年度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石一杰                          任志强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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