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信科技: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2019-08-16
股票代码:300674 股票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6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为进一步推进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
发展,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实力,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市宇信鸿泰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宇信鸿泰”)与相关各方共同投资设立宇新(厦门)大数据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新基金”)。该基金拟投资于具有前瞻性、
关键性的大数据技术相关领域,其规模为人民币 40,000 万元,宇信鸿泰作为有
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出资人民币 10,000 万元。
2、公司已于 2018 年 12 月 1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投资宇新大数据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会议决议详见公司
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编号:2018-012)。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
忘录 21 号:上市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合作投资》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金
额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
资事项未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基金备案完成情况
1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宇新(厦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通知,宇
新基金已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要求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
金备案证明》。具体情况如下:
基金名称:宇新(厦门)大数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管理人名称:宇新(厦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备案日期:2019 年 08 月 13 日
备案编码:SGX900
三、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基金管理人)
机构名称:宇新(厦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280PB73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7 号厦门国际航
运中心 D 栋 8 层 03 单元 C 之七
法定代表人:郭燕妮
实际控制人:洪伟华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8 年 11 月 7 日
经营范围:受托管理股权投资,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
提供相关咨询服务;依法从事对非公开交易的企业股权进行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
务;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
2
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基金资
产对未上市企业或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聆捷(上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00.00 100%
截至目前,宇新(厦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宇新”)为
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已经依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
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行业规定等履行登记备案程序(登记编号 P1069817)。
(二)有限合伙人
1、有限合伙人: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集团”)
机构名称: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57503085XG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展鸿路 82 号厦门国际金融中心 46 层 4610-4620 单
元
法定代表人:檀庄龙
实际控制人:厦门市财政局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6,952.670823 万元
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3 日
经营范围:1.对金融、工业、文化、服务、信息等行业的投资与运营;2.产
业投资、股权投资的管理与运营;3.土地综合开发与运营、房地产开发经营;4.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未禁止或规定须经审批的项目,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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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活动。(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办理审批许可才能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在取得审
批许可证明后方能营业。)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厦门市财政局 2,006,952.670823 100%
2、有限合伙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机构名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98475840Y
主体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 1 号“中航广场”24、25 层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实际控制人: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 465,726.71 万元
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28 日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人民币和
外币业务:(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
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
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
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办
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同
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他
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的
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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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85,286.05 82.73%
华侨银行有限公司 80,440.66 17.27%
3、有限合伙人:宇狮(厦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机构名称:宇狮(厦门)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MA32QUJ254
主体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 496 号裙楼 D096
法定代表人:郭烔华
成立日期:2019 年 5 月 6 日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市场调查;社会经济咨询(不含金融业务咨询);
商务信息咨询;投资咨询(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其他未列明的专业咨询
服务(不含需经许可审批的项目)。
合伙人情况: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万元)
郭烔华 普通合伙人 100
杨顺发 有限合伙人 5,000
4、有限合伙人:厦门市集美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美产投”)
机构名称:厦门市集美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11303001553B
主体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 492 号 2502 单元
5
法定代表人:吴祥江
实际控制人: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注册资本:人民币 87,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15 年 4 月 1 日
经营范围:对第一产业、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
除外);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基金资产对未上市企业或股权投资企
业进行投资;受托对股权投资基金进行管理运作及提供相关咨询服务;非证券类
股权投资及与股权投资有关的咨询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根据国有
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授权,运营、管理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本;受托管理非证券
类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
股东情况: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厦门市集美区财政局 87,000 100%
四、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本次参与设立宇新基金的投资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与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
利益安排,前述投资人均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与其他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投资人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五、其他说明
本次投资前十二个月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形。公司同时承诺:在参与设立投资宇新基金后的十二
个月内(涉及分期投资的,为分期投资期间及全部投资完毕后的十二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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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不含节余募集资金)、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
贷款。
六、投资基金的具体情况
(一)投资基金基本情况
经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宇新基金已完成了工商登记备案手续,并取
得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32BGF0D
2. 名称:宇新(厦门)大数据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 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 基金规模:人民币 40,000 万元
5. 主要经营场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 93 号厦门
国际航运中心 C 栋 4 层 431 单元 C 之七
6. 执行事务合伙人:宇新(厦门)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 成立日期:2019 年 7 月 22 日
8. 合伙期限:2019 年 7 月 22 日至 2025 年 7 月 21 日
9. 出资人:
序号 合伙人 合伙类型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宇新(厦门)股权投资管
1 普通合伙人 510 1.275%
理有限公司
厦门市宇信鸿泰科技有
2 有限合伙人 10,000 25.000%
限公司
3 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 有限合伙人 8,000 20.000%
7
公司
4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合伙人 7,990 19.975%
宇狮(厦门)企业管理咨
5 有限合伙人 5,000 12.500%
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厦门市集美区产业投资
6 有限合伙人 4,000 10.000%
有限公司
7 其他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4,500 11.250%
合计 40,000 100%
10. 经营范围:在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运用本基金资产对未上市企业或
股权投资企业进行投资;投资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对第一产业、
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投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受托管理股权投资,
提供相关咨询服务;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提供相关咨询服务。
11. 存续期限:6 年,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计算。其中前 3 年为合伙企业
投资期,投资期届满至经营期限届满之日为合伙企业的回收期。
(二)投资基金的管理模式
1.合伙人责任承担
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
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2.合伙事务执行
宇新基金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即为宇新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也即基金的基
金管理人。
3.合伙人行使权力的方式
合伙企业设立合伙人会议,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组成。合伙人会议分为
年度会议和临时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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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决策机制
合伙企业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经过基金管理人法定权力机构
授权,根据本协议获得对本基金相关投资和退出决策的最终决策权。公司对宇新
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决权。
5.管理费用
作为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有限合伙应每年向
普通合伙人按照认缴出资额的 2%支付管理费。
6.权益分配
基金可分配资金的分配原则为“先回本后分利”,基金经营期间获得的每一笔
可分配资金应按照以下的顺序:
(1)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合伙人返还出资,直至全额返还全体合伙人
的实缴出资额;(2)按实缴出资比例向全体有限合伙人分配门槛收益(单利 8%/
年)(门槛收益的计算自有限合伙人出资款支付至基金募集资金结算专用账户之
日起至返还出资之日止);(3)如完成上述分配后还有剩余,则首先对普通合伙
人进行收益追补直到满足普通合伙人获取上述第 2 项收益的 25%;(4)如完成上
述分配后还有剩余,则该部分剩余资金作为超额收益按如下方式分配:超额收益
的 20%支付给普通合伙人,80%按出资比例支付给全体合伙人。
七、对外投资的目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影响
本次投资宇新基金为战略投资,公司拟借助合作方的专业经验、能力及资源,
发挥合伙企业的资金优势,并通过市场化运作的股权投资基金,发掘大数据领域
的优秀企业,在获取财务回报的同时遴选和培育有业务协同、适合战略收购的标
的,以外延发展增进公司市场竞争力的可持续性。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不
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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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情形。宇新基金的业务不会与公司发生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如公司后续与该
基金发生关联交易,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三)存在的风险
宇新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将受到经济环境、宏观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经
营管理、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以下风险:(1)基金合伙人未能实
际履行出资义务的风险;(2)存在未能寻求到合适的投资标的风险;(3)存在因
决策失误或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投资失败或损失的风险;(4)投资收益
存在不达预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敦促基金管理人制订相关管理制度,制定投资计
划,充分关注并防范风险,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风险管控,有效维护
公司投资资金的安全。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宇新大数据(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3.宇新大数据(厦门)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4.《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8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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