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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信科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2022年度培训情况报告2023-01-20  

                                                                                       培训情况报告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2年度培训情况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信科技”、“公司”)持续督导
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
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宇信科技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有计
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

    2023 年 1 月 6 日,华泰联合证券相关人员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求完成了对宇信科技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的
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

    一、培训的主要内容

    2023 年 1 月 6 日,培训小组通过采取授课讲解及发送培训资料自学相结合
的方式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
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结合相关案例对如下内容进行
了重点讲解:1、上市公司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上市公司并购重组
等资本运作的规定。本次培训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
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二、本次培训人员情况

    华泰联合证券持续督导小组选派具有证券、法律、财务专业知识和工作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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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对公司培训对象进行了系统、细致的培训工作。培训人
员为李凯(保荐代表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的要
求,参加本次培训的对象为宇信科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
人员以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三、培训成果

    通过此次培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上市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促使上述对象增强法制
观念和诚信意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等方面
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本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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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持续督导期 2022 年度培训情况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凯                    蔡敏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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