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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信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2023-04-14  

                        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
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和《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二、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北京
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公
告,并于2023年3月31日至2023年4月9日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
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公示期内,公司员工可通过书面或口头方式向
公司监事会提出意见。截至2023年4月9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
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

                                  1
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及其任职文件。

    三、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司章程》以及本激励计
划的规定,结合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
监事会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4、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及技术(业务)骨干。
    5、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
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
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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