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宇信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实意见2023-04-27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

                        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意见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
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实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以及
技术(业务)骨干,均与公司存在聘用、雇佣或劳务关系,不包括独立董事、监
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
父母、子女。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与公司 2022 年年度股
东大会批准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5、公司和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
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4 月
27 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377 名激励对象授予 741.3212 万股限制性股票。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