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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宇信科技: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3-05-27  

                        证券代码:300674              证券简称:宇信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2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
体方案为:以总股本 710,677,844 股中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7,413,212 股后的
703,264,632 股为基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98,457,048.4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
现金红利为 1.385396 元/股,即每股现金红利=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
份)=0.14*(710,677,844-7,413,212)/710,677,844=0.1385396 元。在保证本次权
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
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
0.1385396 元/股。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
案已获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的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
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
司 总 股 本 710,677,844 股 扣 减 回 购 的 社 会 公 众 股 10,683,212 股 后 的 数 量
699,994,6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不进
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董事会审议此预案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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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
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由于公司于近日完成了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非交易过户事项,回购专用
账户中的 3,270,000 股公司股票已于 2023 年 5 月 23 日以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
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因此,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需剔除的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由 10,683,212 股调减为 7,413,212 股。

    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以总股本
710,677,844 股中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7,413,212 股后的 703,264,632 股为基
数,公司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人民币 98,457,048.48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
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 2 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 2022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总股本 710,677,844 股中剔除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 7,413,212 股后的 703,264,6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
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6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
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4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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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 年 6 月 1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 年 6
月 2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3 年 6 月 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3
年 6 月 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4   珠海宇琴鸿泰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        08*****304   PORT WING DEVELOPMENT COMAPANY LIMITED

    六、调整相关参数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
明书》中股东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限制性
股票的回购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调整程序并披露。

    七、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东路 9 号院电子城研发中心 A2 楼东 5 层
    咨询联系人:王女士
    咨询电话:(010)59137700-558
    传真电话:(010)59137800

    八、备查文件

    1、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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