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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建科院: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晓春)2019-03-29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林晓春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18 年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18 年度履职情况向各
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2018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董事会会议 9 次,本人亲自
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 9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
情况发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每次召开会议之前,
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信息,在会议上,认真审议每
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所有议案经过
客观谨慎的思考,慎重地投出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
权票的情形。
           2018 年度,本人共列席公司股东大会 2 次,在股东大会
     上,本人积极听取现场股东提出的问题和建议,以便更好的
     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的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如下:


                                                                     意见
    时间           会议届次                     事项
                                                                     类型

                第二届董事会第 独立董事关于提名黄庆先生为公司非
2018年1月15日                                                        同意
                 七次临时会议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第二届董事会第 理的独立意见
2018年2月7日                                                         同意
                 八次临时会议    2、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

                                 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8年4月20日                    独立意见                            同意
                 三次定期会议
                                 3、关于公司2017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及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的独立意见
                                 4、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5、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

                                 用情况专项说明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

                                 金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

                                 独立意见
                第二届董事会第
2018年8月28日                    2、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同意
                 四次定期会议
                                 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3、关于公司2018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018年10月29    第二届董事会第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十一次临时会议

                                 1、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018年12月10    第二届董事会第 的独立意见
                                                                      同意
     日         十二次临时会议 2、关于公司内部董事及经营班子2018

                                 年薪酬与考核方案的独立意见

2018年12月26    第二届董事会第 1、关于与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
                                                                      同意
     日         十三次临时会议 有限公司及深圳市远致投资有限公司
                      合资设立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意见


                      2、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3、关于继续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18 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
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通过电话和邮件,与公司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
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
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
公司的运行动态。
    四、维护股东权益的情况
    1、加强自身学习,加深对各项制度的了解,提高履职
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
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2、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
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
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
身的法律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
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
法权益。
    3、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使公司能严格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 2018 年度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地完成信息披露工作。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
提名委员会委员,2018 年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履行委员职责。
    六、其他工作
    1、报告期内,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报告期内,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的情况发生;
    3、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情况。
    七、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linxiaochun@shujin.cn


    以上是本人在 2018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本人认为,
2018 年度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没有
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此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
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2019 年本人将安排更多时间了解公司业务,学习相关法
律法规以及有关对上市公司加强监管的文件,继续本着认真
尽责、谨慎、忠实的精神,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之间的沟
通、交流,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坚决维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独立董事林晓春(签名):

                      2019 年 3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