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 2021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对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200318 号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 执行了合理 保证的鉴证业务,就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 “证监会”) 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22] 15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 14 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 的要求编制,以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 用情况发表鉴证意见。 一、企业对专项报告的责任 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 [2022] 15 号)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 14 号) 及相关格式指 引的要求编制专项报告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专项报告编 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及保证专项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第 1 页,共 3 页 对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200318 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 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专 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鉴证工作涉及实施有关程序,以获取与专项报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 (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 14 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以 及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相关的鉴 证证据。选择的程序取决于我们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报导致的专项报告重大错报风险 的评估。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询问、在抽查的基础上检查支持专项报告金额和 披露的证据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鉴证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鉴证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上述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 14 号) 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 映了贵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第 2 页,共 3 页 对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续)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200318 号 四、使用目的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为 2021 年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 他任何目的。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陈泳意 中国 北京 刘琬婷 2022 年 3 月 24 日 附件: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 第 3 页,共 3 页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深圳市建筑 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就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 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7] 1028 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66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 (“元”指人民币货币单位,以下同) ,发行价格为 3.66 元 / 股。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信会师报字 [2017] 第 ZI10642 号”验资报 告验证,截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 134,200,122.00 元,扣除与发行有 关的费用 26,802,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7,397,622.00 元,无超募资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人民币 94,115,773.33 元,其中:公 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前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48,194,430.82 元,该自筹投 入资金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7] 10675 号”鉴证报告确 认。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结存情况为: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2017 年 7 月 11 日实际到位募集资金: 134,200,122.00 减:发行费用 26,802,500.00 2017 年 7 月 11 日募集资金净额: 107,397,622.00 减: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48,194,430.82 减:以前年度使用 38,225,348.32 加:以前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388,811.95 加:以前年度现金管理产品利息收入 2,791,926.06 减:募集资金专户销户余额转出 5,592.78 年初募集资金净额: 24,152,988.09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21,000,000.00 加:赎回闲置募集资金银行现金管理产品 21,000,000.00 减:2021 年度使用 7,695,994.19 加:2021 年度存款利息收入减支付银行手续费 33,420.91 加:2021 年度现金管理产品利息收入 350,230.03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6,840,644.84 截至 2017 年 8 月,预先投入已全部置换。 专项报告 第 1 页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 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下同) 披露的《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 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于 2017 年 8 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公司一次性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公司 及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 保荐代表人可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 公告》(公告编号:2017-005) 。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款类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43066058011706280172 46,988,000.00 16,840,644.84 活期 深圳南山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16715110203 12,458,159.74 使用完毕,已销户 活期 深圳梅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55916715110402 60,320,000.00 使用完毕,已销户 活期 深圳梅林支行 合计 119,766,159.74 16,840,644.84 *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12,368,537.74 元 专项报告 第 2 页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发生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招股说明书》有关 说明,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8,194,430.82 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了《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 专 项 审 核 报 告 》 ( 信 会 师 报 字 [2017] 第 10675 号 ) ; 保 荐 机 构 同 意 公 司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48,194,430.82 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置换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专项 审核报告及核查意见。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 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 情况。 专项报告 第 3 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0 日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期间使用不超过 2,400 万元 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 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理财产品 的利息将及时转入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进行管理;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 用。保荐机构对公司继续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核查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部分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银行现金管理产品已全部赎回,资金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此外所有进行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均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的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投资额度和投资期限,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 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占用、委托理财等情形;2021 年度募集资金情况披露及时、准确、完 整,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重大问题。保荐机构对建科院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无异议。 专项报告 第 4 页 七、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于 2022 年 3 月 24 日批准报出。 附表 1: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加盖公章) 2022 年 3 月 24 日 专项报告 第 5 页 附表 1: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0,739.7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9.6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9,411.58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承诺投资项目和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 截至期末累计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项目达到预定 本报告期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本年度投入金额 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1) 投入金额 (2) (%)(4)=(2)/(1)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上海钢琴厂低碳化升级改造及 否 6,032.00 6,032.00 --- 6,044.42 100.21% 2018 年 12 月 31 日 476.84 是 否 运营 (DOT) 项目 线上运营平台及乐活系统建设 否 4,698.80 4,698.80 769.60 3,358.20 71.47% 2022 年 4 月 30 日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项目 低碳建筑研究及社区级应用 否 8.96 8.96 --- 8.96 100.00%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服务实验基地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10,739.76 10,739.76 769.60 9,411.58 87.63% 募投项目“线上运营平台及乐活系统建设项目”受项目迭代先决条件及需求提升的影响,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的实施主体、实 施方式均未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该项目预计投入完成时间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以更好地推动项目的迭代升级。该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原因 (分具体项目) 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通过,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1- 066) 。公司将继续按建设计划实施该募投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集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 48,194,430.82 元,经公司 2017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保荐人核查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48,194,430.82 元,上述置换事 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项及置换金额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7] 10675 号”鉴证报告确认。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妥善安排募集资金的使用。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项目情况表 第 1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