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建科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2022-03-29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暨
                   减持股份数量过半的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建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
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1 年 9
月 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公司关于持股 5%以上股
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持股 5%以上股东深圳市建
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3,462,1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9.18%)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于 2021 年 10 月 12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33,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0%)。
    公司于近日收到建科投资《关于减持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股
份数量过半的告知函》:截至 2022 年 3 月 28 日,上述减持股份数量过半,但减
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
相关规定的要求,现将上述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建科投资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价格区间   减持股数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比例
                                                  (元/股)    (股)
           集中竞价交易   2021/12/6-2022/3/28    18.01-23.12   2,566,000    1.75%

            大宗交易              --                 --           --          --
建科投资
            其他方式              --                 --           --          --

             合 计                --                 --        2,566,000    1.75%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2-013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股) 占总股本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13,462,100       9.18%     10,896,100     7.43%
建科投资 其中:无限售股份    13,462,100       9.18%     10,896,100     7.43%
                有限售股份        0           0             0           0
注: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 上述股东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3. 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将不
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 本次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
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
    5. 上述股东将持续告知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备查文件
    1. 股东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相关书面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9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