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核查意见2022-04-3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科院”
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建科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办理注
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028 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66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元”
指人民币货币单位,下同),发行价格为 3.66 元/股。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I10642 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 2017
年 7 月 11 日,公司共计募集货币资金 134,200,122.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
用 26,802,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107,397,622.00 元,无超募资金。本次
募集资金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募投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承诺投资总额
1 低碳建筑研究及社区级应用服务实验基地项目 8.96
2 上海钢琴厂低碳化升级改造及运营(DOT)项目 6,032.00
3 线上运营平台及乐活系统建设项目 4,698.80
合计 10,739.76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制度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9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下同)披露的《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7-024)。
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梅林支行、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南山支行于 2017 年 8 月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一次性或 12 个月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的,公司及银行应当以书面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
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4 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05)。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开户行 账号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存款类型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443066058011706280172 46,988,000.00 3,376,700.85 活期
公司深圳南山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
755916715110203 12,458,159.74 使用完毕,已销户 活期
公司深圳梅林支行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755916715110402 60,320,000.00 使用完毕,已销户 活期
公司深圳梅林支行
合计 119,766,159.74 3,376,700.85
*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未扣除的发行费用 12,368,537.74 元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投入情况列式如下:
单位:万元
是否已变更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 实际投入总 投资比 完成状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含部
诺投资总额 投资总额 额 例 态
分变更)
上海钢琴厂低碳化
升级改造及运营 否 6,032.00 6,032.00 6,044.42 100.21% 已完成
(DOT)项目
线上运营平台及乐
否 4,698.80 4,698.80 4,709.06 100.22% 已完成
活系统建设项目
低碳建筑研究及社
区级应用服务实验 否 8.96 8.96 8.96 100.00% 已完成
基地项目
合计 10,739.76 10,739.76 10,762.44 100.21% --
三、募集资金使用完成及余额的使用计划
截至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首次发行股份募集资本本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
用计划全部使用完毕,剩余账户余额 3,376,700.85 元为产生的利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则,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程序,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为进一步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实际金额以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当
日为准)结转至公司非募集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2年4
月28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保荐
机构及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终止。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建科院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遵
照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安排,符合有关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
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
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依据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注销,公
司与保荐机构、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终止;
保荐机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全部募集资金专户
事项无异议。至此,保荐机构关于建科院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专
项持续督导相应结束。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
究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注销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李志文 杨士中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