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2-08-19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2-043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
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续聘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是一
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
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自 2019 年起担任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审计机构,已连续提供服务 3 年。在工作期间,毕马威华振工作
严谨,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公司
与股东利益,严格按照审计业务相关规范开展公司 2019 年、2020 年和 2021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并与审计委员会开展有效沟通,充分听取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
务。
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
好合作基础,公司拟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不包含子公司审计报告),聘期一年。基于以上服务范围及
工作量的评估,总费用不高于 165 万元。
特提请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并经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其
签订相关的业务合同。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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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2-043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
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
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199 人,注册会计师 977 人,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1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0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34 亿元,其中审计业
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31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其
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3 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0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5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3.56 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
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
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
业。毕马威华振 2020 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人民币 2 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毕马威华振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
关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
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担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主要项目组成员信息如下: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为陈泳意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是本项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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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注册会计师,自 2019 年起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项目合伙人及签
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陈泳意女士于 2004 年加入毕
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同时担任事务
所人才合伙人,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超过 17 年,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首发审计、
上市公司年审、不动产资产证券化项目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参与的上市公司
和拟上市公司、资产证券化等相关证券业务超过 10 家。无兼职。
本项目的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刘琬婷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自
2019 年起担任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项目经理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连续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三年。刘琬婷女士于 2009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
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高级经理,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近 13 年,在境
内外资本市场的首发审计、上市公司审计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无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李婉薇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李婉薇
女士于 1985 年加入澳门毕马威办事处,于 2003 年加入毕马威华振,在事务所全
职工作,现为毕马威华振审计业务合伙人。李婉薇女士在事务所从业年限近 36
年。李婉薇女士的证券业务从业经历近 19 年,在境内外资本市场的首发审计、
上市公司年审、重组改制等方面具有丰富的审计经验。无兼职。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
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
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讨论并审核了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认真审核了毕马威华振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相关资质、投
资者保护能力等,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实际情况,认为其符合为上市公司提
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要求,同意将该项议案提请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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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是具
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较好,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经综合考虑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 2019—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情况,
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承担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工作的条件,同意将该议
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定期会议审议。
2. 公司独立董事对于公司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经综合考虑毕马威华振为公司提供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情况,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
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毕马威华振为 2022 年度审计机构,
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 2022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该续聘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纪要。
3.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
见。
4.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8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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