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300675 证券简称:建科院 公告编号:2023-004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 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变更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目前未实现盈利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46,666,700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1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0 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建科院 股票代码 300675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朱宏磊 李晔霖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梅坳三路 29 号 深圳市福田区梅林梅坳三路 29 号 传真 0755-23931800 0755-23931800 电话 0755-23950525 0755-23950525 电子信箱 ibrir@ibrcn.com ibrir@ibrcn.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城市绿色发展全过程技术服务 在城市绿色发展服务板块中,公司提供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技术咨询服务业务,是公司多年形成的核心主营业务。 1)规划设计业务,一直以国家绿色低碳战略为引领,以共享设计方法为工具,为中国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提供最具创意和最 可实施的综合解决方案:其中,生态城市规划业务围绕“点绿成金,高质量发展”的核心理念,在基于对生态本底的科学 诊断基础上,以共享协同方式优化城市空间布局,通过集成创新提升片区运作效率,实现城市绿色发展价值,并通过深圳 国际低碳城、绿色雄安专题研究等典型案例,成为行业生态发展的先行者;而绿色建筑设计业务,则是公司绿色理念贯彻 1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实施的典型场景,通过共享设计理念和方法,为客户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更加人性化、更加适宜的多种空间。近年 来,公司的规划设计业务在业务模式创新和新业务开拓方面持续发力,呈现绿色性、综合性、前瞻性、开放性和平台化的 特征,通过集团+湾区规划设计双品牌服务于不同类型的市场与客户,逐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公司承担的城 市规划和建筑设计项目,也凭借出色的技术水平和绿色设计理念,先后获得了多项国家、省市甚至国际组织的奖项。 2)EPC 及项目全过程管理业务,是以绿色建筑交付为目标的工程总包服务业务,整合了公司在规划设计、绿色建筑咨询、 检测服务、项目管理咨询等业务的优势,成为集成展示绿色规划设计运营的示范平台。 3)绿色建设运营服务业务,如 DOT 业务,是基于公司所掌握的系统完整的城市和建筑绿色建设运营全过程的集成技术体 系,因地制宜地为不同区域、类型的客户提供具有品质、适宜和能较好实现绿色效益的综合技术服务。目前已形成系统的 技术积累和较好的行业科技品牌影响力,将继续通过智慧运营为客户创造价值。 (2)绿色人居公信全过程技术服务 公信服务业务,围绕对低碳绿色的效果进行验证,进行持续评估,保障公众利益为核心,以城市、建筑、家居的安全、健 康、舒适、高效、可持续性提供一站式解决方案为目标,以检测、检验、认证为基础,集绿色建筑设计优化、工程性能质 量检测检验认证、综合技术研究咨询于一体的服务模式,包括: 1)绿色建筑综合咨询、绿色建筑等级符合性评估、碳绩效体系服务、能源环境规划咨询、装修污染物全过程控制咨询、既 有建筑绿色化改造全过程咨询; 2)建设工程检测和验收全过程服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检测及监管、甲方内部质量控制抽检服务、建筑工程质量潜在缺陷 保险风险管理服务; 3)绿色建材产品/体系/服务认证、绿色生态城区智慧运营监测数据平台建设等。 为更好地突出生态规划、建筑设计、项目管理、公信检测和绿色运营等全过程业务和组合业务的优势,公司集中力量和资 源服务于生态建设和绿色发展业务需求大、具有典型特征的多个重点城市区域,将城市作为虚拟客户主体,在“双碳”背 景下,实施以城市绿色发展为目的全过程业务和组合业务营销策略,即“城市客户”市场战略,为不同类型特征的城市提 供应对“双碳”挑战的全流程、综合、定制化组合的绿色科技创新服务,为城市绿色发展、客户成长,提供体系化解决方 案,为国家和相关城市的绿色低碳发展做好“陪伴式”、创新性服务,更好发挥公司综合能力的优势与绿色科技储备竞争 力,提升公司客户的集中度和单个城市业务规模,从而提高业务运作效率,已取得较为明显的成效,并将继续聚焦关键区 域开展工作。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元 2022 年末 2021 年末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2020 年末 总资产 1,382,233,870.54 1,337,411,078.54 3.35% 1,309,962,633.1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600,922,118.35 534,848,700.07 12.35% 503,541,912.51 2022 年 2021 年 本年比上年增减 2020 年 营业收入 474,135,919.77 502,831,397.93 -5.71% 506,457,668.5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3,139,001.59 44,506,790.56 64.33% 43,866,588.2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9,525,187.62 29,132,002.80 1.35% 25,826,381.22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2,755,042.60 42,039,477.98 -69.66% 65,653,321.1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87 0.3035 64.32% 0.299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87 0.3035 64.32% 0.299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12.95% 8.59% 4.36% 9.06% 2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营业收入 58,914,245.30 102,672,807.40 151,448,724.88 161,100,142.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442,883.79 5,838,407.67 32,810,042.73 56,933,434.9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 -24,165,215.03 3,734,258.01 25,856,055.48 24,100,089.16 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8,881,614.15 3,609,591.06 6,878,784.74 61,148,280.95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 报告期末表决权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 通股股东总 18,170 一个月末普通股股 17,360 恢复的优先股股 0 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0 份的股东总数(如 0 数 东总数 东总数 东总数 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标记或冻 持股比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 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数量 例 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2.86% 62,857,143.00 0.00 境内非国有法 深圳市建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7.15% 10,493,800.00 0.00 人 中关村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4.68% 6,859,649.00 0.00 境内非国有法 深圳市英龙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2.47% 3,616,657.00 0.00 人 境内非国有法 深圳市华和兴机电环保有限公司 0.35% 506,500.00 0.00 人 陈兴微 境内自然人 0.27% 389,500.00 0.00 袁铁一 境内自然人 0.26% 387,800.00 0.00 宋学东 境内自然人 0.24% 354,600.00 0.00 上海广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毓三期 其他 0.23% 337,849.00 0.00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李涛 境内自然人 0.20% 288,100.00 0.00 公司前 4 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未知前 5-10 名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一致行动人。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无重大变化,仅涉及 1 项重大事项(会计政策变更),无其他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 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会计政策变更: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定期会议审议、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同意公司根《公司重大场景式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试行)》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 规定,将公司重大场景式科技创新平台未来大厦计量模式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以有助于体现科技 创新平台的科技属性和技术价值,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资产价值和公司价值的实际情况;独立董事已就此发表了同意的独 立意见。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