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2018-09-14
证券代码:300683 证券简称: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18-057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特生物”或“公司 ”)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17[1165]号)核准,武汉海特生物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 股)25,838,760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32.94 元。截至 2017 年 8
月 3 日,公司应募集资金总额 851,128,754.40 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53,652,900 元( 含 增 值 税 )后,募集资金净额 797,475,854.4 元,已于
2017 年 8 月 3 日存入公司指定专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7)010097 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
(万元)
生物工程药物综合制剂 22,000 22,000
基地升级项目
研发中心及实验室建设 38,030 38,030
项目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项目 10,188 10,188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 32,000 9,529.59
营运资金项目
总计 102,218 79,747.59
(三)原募集资金变更及使用情况
2018 年 9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拟调整“研发中心及实验室建
设项目”投资规模,使用该项目募集资金 36,768 万元用于收购天津市汉康医药
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汉康医药”)100%股权。本次收购股权拟投入
总资金 45,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变更投入 36,768 万元,剩余资金 8,232 万元
由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补足。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序 变更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前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
号 金额
投资总额 (万 投资总额
项目 项目
(万元) 元) (万元)
生物工程药物综
生物工程药物综合
1 22,000 - 合制剂基地升级 22,000
制剂基地升级项目
项目
研发中心及实验室 研发中心及实验
2 38,030 36,768 1,262
建设项目 室建设项目
营销服务网络升级 营销服务网络升
3 10,188 - 10,188
项目 级项目
其他与主营业务
其他与主营业务相
4 9,529.59 - 相关的营运资金 9,529.59
关的营运资金项目
项目
收购汉康医药
5 - - - 36,768 注
100%股权项目
合计 79,747.59 36,768 - 79,747.59
注:收购资金总额为 45,000 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投入 36,768 万元,自有资金投入 8,232 万元。
二、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说明
(一)拟变更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2、项目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3795.2039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严洁
注册地址: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产业区物华道 2 号海泰火炬创业园 A 座
3-081 号。
经营范围:生物(不含药品的生产与销售)、新材料的技术及产品的开发、
咨询、服务、转让;化工(易燃易爆易制毒化学品除外)批发兼零售。(以上经
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
规定执行。)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汉康医药是一家提供小分子化学药物研发、生产和销售的全产业链高新技术
企业,2009 年被认定为“天津市企业技术中心”,2011 年被认定为“天津市科
技型中小企业”,2013 年被列入市长重点培育的“小巨人成长企业”之列,
2014~2017 连续四年入选“中国医药工业最具投资价值企业(非上市)”十强,
2015 年,公司组织筹建的“天津市化学药品杂质分析企业重点实验室”通过验
收。汉康医药完成“十一五”、“十二五”国家级项目 2 项、省部级科研项目
16 项。获得临床批件 100 余项、生产批件 37 项、新药证书 25 项、发明专利证
书 63 项、在审发明专利 200 余项,在国内医药研发领域名列前三名。
汉康医药拥有丰富的产品线及强大研发团队,此次收购汉康医药是公司构建
全方位研发体系的重要步骤,是公司丰富业务研发领域,降低单一产品依赖的重
要举措。本次变更有利于公司收购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顺利实施,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未改
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将严格
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办法》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
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
决策程序,有利于公司收购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的顺利实施,提高
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从而增强其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实质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及项目实施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
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
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监事同意公司变更该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
的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
1、海特生物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海特生物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尚需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海特生物决定将原“研发中心及实验室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 36,768
万元用于收购天津市汉康医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100%股权,本次变更有利于收
购的顺利实施,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
综上,作为海特生物的保荐机构对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