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特生物: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11-27
证券代码: 300683 证券简称: 海特生物 公告编号:2018-074
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武汉海特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参加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我们认真阅读了相关会议资料。根据《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审
查,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进行换届选举,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需要。根据本次董事会提名的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陈亚先生、陈煌先生、夏汉珍女士、朱家凤先生、叶
崴涛先生、严洁女士)、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长爱女士、陈勇
先生、汪涛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情况等,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
规定的情况,未发现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
根据上述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未发现
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第三项规定的情
况,具有独立董事必须具有的独立性,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
我们同意上述 9 名(其中 3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提名程
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没有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
将该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与汉康医药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天津汉康合作是为了在小分子化药的研究开发及一致性
评价方面取得突破与进展,资金用途合理;公司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交易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的利益。鉴于此我们同意本次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
青松 李长爱 陈勇